当频率低于49.8赫兹时,各发电厂值班员无需等待调度指令,立即自行增加有功出力,直至频率恢复至49.9赫兹或发电机带满出力、联络线满载为止..
下列()项操作,可不待值班调度员的命令,而由发电厂或变电所的值班人员径自执行。
当电网频率降至49.8Hz以下时,孤网运行片区的指定调频电厂无须等待调度指令,应立即自行增加出力直至频率恢复到合格范围内或至设备允许过负荷出力。
正常投入AGC功能的机组,当调整计划出力高于(低于)其AGC处理调整范围下限时,发电厂值长应自行投入(退出)AGC功能,并汇报省调值班调度员。当AGC功能退出后,机组按调度计划出力曲线接带负荷.
频率低于()Hz时,发电厂应不待调度指令,将发电机按事故过负荷能力接带负荷。
当电网频率超过50.2Hz以上时,各发电厂必须按调度指令将出力降低使系统频率恢复到合格范围以内,必要时值班调度员应发布停机指令。
当频率低于49.0赫兹时地调值班人员如何处理?
当频率低于()Hz时,各电厂值长无须等待调度指令立即自行增加出力,直到频率恢复------或发电机带满出力。
为了消除联络线过负荷,值班调度员应命令:1、受端电网的发电厂迅速();送端电网的发电厂(),并()。2、当联络线已达到规定极限负荷且无调整手段时,调度员应立即下令()。
当调度管辖范围内的设备发生异常运行情况时县调、发电厂、集控站和变电所的值班员及线路运行人员应立即报告地调值班调度员,并可决定该设备是否可继续运行。
地区电网解列时,各孤立小电网的频率调整由所在地区的地调值班调度员和主力发电厂值长负责。
当系统电压、周波降低时,值班人员应密切注意()变化,随时听候所属调度命令。
频率在()HZ及以下时,各级值班调度员及发电厂、变电所的运行值班人员可不受“事故拉(限)电序位表”的限制,自行拉停馈供线路或变压器,使系统频率在15分钟内恢复到49.0HZ以上
当频率低于()时,按所管辖调度机构批准的“保厂用电方案”,发电厂可自行解列一台或数台发电机带厂内用电和地区部分负荷单独运行,其它机组自行从电网解列。
在系统频率不低于49.8Hz的情况下,各电业局(供电局)调度部门可自行送出部分主要负荷。
当系统频率发生变化后,发电厂依据调度员命令增减负荷,属于频率的()调整。
单电源送电线路断路器跳闸后,断路器()次数小于临修周期规定次数;()应投而未投或未启动时,值班人员应不等待所属调度命令立即强送一次,然后向所属调度汇报。
当系统频率降到49.5Hz,发电厂可以不待调度通知,立即将运转发电机有功加至最大。
当频率低于49.8Hz时,各发电厂值班员无须等待调度指令,立即自行增加出力,直到频率恢复至49.9Hz或发电机带满出力、联络线满载为止。()
系统稳定破坏后,频率降低的发电厂,应立即采取措施,使频率升高,直至频率升至49.5Hz以上。值班调度员可下令在所有地区进行拉闸限电()
遇有危及人身、设备以及电网安全的情况时,发电厂、变电所的运行值班单位的值班人员可自行命令操作,处理后应当立即报告有关调度机构的值班调度员()
当发生系统事故时,监控人员应服从值班调度员的,快速正确执行调度命令()
当发生系统事故时,监控人员应服从值班调度员的指挥,快速正确执行调度命令。设备跳闸后,监控人员应尽快将设备跳闸情况、主要保护动作情况及相关信息报告值班调度人员,同时通知运维人员检查处理()
属调度管辖范围内的设备,未经值班调控人员的指令,下级调控机构和各发电厂、变电站的值班人员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