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啤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1月以2800元/吨的不含税价格向某大型超市销售A型啤酒500吨,同时收取3个月期限的包装物押金20万元;对外零售B型啤酒100吨,取得零售收入46.8万元,同时收取3个月期限的包装物押金4万元。该啤酒厂2013年1月应缴纳消费税()万元。
2014年5月,某酒厂销售粮食白酒和啤酒给副食品公司,其中白酒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取不含税价款80000元,另外收取包装物押金3200元;啤酒开具普通发票,收取的价税合计款25400元,另外收取包装物押金2000元。副食品公司按合同约定,于2014年12月将白酒、啤酒包装物全部退还给酒厂,并取回全部押金。就此项业务,该酒厂2014年5月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为()元。
某啤酒厂为一般纳税人,销售啤酒时,采用购买者可以免费使用啤酒储藏罐1年的优惠政策,为了保证啤酒罐按时收回,啤酒厂在提供啤酒罐时,每个啤酒罐收取2000元的押金。2014年7月,当月销售啤酒200吨,每吨不含税价格3500元,共发出免费使用啤酒罐20个。针对2014年7月业务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有()。(消费税税额为每吨250元)
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12月销售甲类啤酒40吨,取得不含增值税价款200000元,同时收取包装物押金1000元。买卖双方签订销售合同,约定包装物2个月后归还酒厂。当期没收10月份收取的逾期包装物押金936元。已知甲类啤酒消费税税率为250元/吨,该酒厂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合计()元。
某啤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8月销售啤酒取得销售额400万元,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取包装物押金35.1万元,本月逾期未退还包装物押金46.8万元。2015年8月该啤酒厂增值税销项税额为()万元。
某啤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9月销售啤酒200吨,取得不含税收入59万元,另收取包装物押金2.34万元;当月将10吨自产的同类啤酒用于集体福利。该啤酒厂2013年9月应缴纳消费税()万元。
某啤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8月销售啤酒取得销售额800万元,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取包装物押金234万元,本月逾期未退还包装物押金58.5万元。2010年8月该啤酒厂增值税销项税额为()万元。
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粮食白酒和啤酒。2016年销售粮食白酒50000斤,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5000元;销售甲类啤酒150吨,每吨不含税售价3050元。另外本年收取粮食白酒品牌使用费4680元;本年销售粮食白酒收取包装物押金9360元,销售啤酒收取包装物押金1170元。2016年12月,该酒厂将销售粮食白酒的包装物押金中的3510元返还给购货方,其余包装物押金不再返还。该酒厂2016年应纳的消费税为()元。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5月,该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设备一台,取得不含税收入60万元;该设备2010年购进时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75万元,已抵扣进项税额。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销售此设备应缴纳增值税()万元。
2014年3月,某酒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白酒和啤酒给副食品公司,其中销售白酒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取不含税价款50000元,另外收取包装物押金3000元;销售啤酒开具普通发票,收取价税合计款23400元,另外收取包装物押金1500元。副食品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于2014年4月将白酒、啤酒包装物全部退还给酒厂,并取回全部押金。就此项业务,该酒厂2014年3月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为()元。
某啤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销售啤酒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00万元,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月没收逾期未退还包装物押金58.5万元。该啤酒厂当期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万元。
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粮食白酒和啤酒。2014年销售粮食白酒50000斤,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5000元;销售甲类啤酒150吨,每吨不含税售价3050元。另外本年收取粮食白酒品牌使用费4680元;本年销售粮食白酒收取包装物押金9360元,销售啤酒收取包装物押金1170元。2014年12月,该酒厂将销售粮食白酒的包装物押金中的3510元返还给购货方,其余包装物押金不再返还。该酒厂2014年应纳消费税税额为()元。
某酒厂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4年7月销售自己使用过5年的固定资产,取得含税销售额120000元: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包装物,取得含税销售额30000元,价款尚未收取。2014年7月该酒厂上述业务应纳增值税的账务处理为()。
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2月销售粮食白酒3吨,取得不含税收入300000元,包装物押金23400元,该企业包装物押金单独记账核算,货物已经发出。该酒厂本月应缴纳消费税()。
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粮食白酒和啤酒。2014年1月“主营业务收入”账户反映销售粮食白酒50000斤,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5000元;销售啤酒150吨,每吨不含税售价3100元。在“其他业务收入”账户反映收取粮食白酒品牌使用费4680元;“其他应付款”账户反映本月销售粮食白酒收取包装物押金9360元,销售啤酒收取包装物押金1170元。2014年12月,该酒厂将销售粮食白酒的包装物押金中的3510元返还给购货方,其余包装物押金不再返还。该酒厂2014年1月应纳消费税税额()元。
某啤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4月销售啤酒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00万元,另收取期限为3个月的包装物押金11.7万元;2012年1月销售啤酒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在本月逾期,因购买方未退还包装物而没收其押金23.4万元。2012年4月该啤酒厂增值税销项税额为()万元。
北京某酒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粮食白酒和啤酒;2009年5月“主营业务收入”账户反映销售粮食白酒50000斤,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5000元;在“其他业务收入”账户反映收取粮食白酒品牌使用费4680元;“其他应付款”账户反映本月销售粮食白酒收取包装物押金 9360元;2009年12月,该酒厂将销售粮食白酒的包装物押金中3510元返还给购货方,其余包装物押金不再返还,该酒厂2009年5月应纳消费税税额()元。
某啤酒厂为增值税-般纳税人,2012年8月销售啤酒取得销售额800万元,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取包装物押金234万元;本月逾期未退还包装物押金58.50万元,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7%。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啤酒厂当期增值税销项税额为()万元。
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粮食白酒和啤酒。2011年销售粮食白酒50000斤,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5000元;销售甲类啤酒150吨,每吨不含税售价3050元。另外本年收取粮食白酒品牌使用费4680元,销售啤酒每吨收取包装物租金234元;本年销售粮食白酒收取包装物押金9360元,销售啤酒收取包装物押金1170元。2011年年12月,该酒厂将销售粮食白酒的包装物押金中的3510元返还给购货方,
某酒业有限有限公司为一般纳税人,2005年5月份销售啤酒500吨,售价3500元/吨(不含增值税),收取啤酒
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粮食白酒和啤酒。2014年1月“主营业务收入”账户反映销售粮食白酒50000斤,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5000元;销售啤酒150吨,每吨不含税售价3100元。在“其他业务收入”账户反映收取粮食白酒品牌使用费4680元;“其他应付款”账户反映本月销售粮食白酒收取包装物押金9360元,销售啤酒收取包装物押金1170元。2014年12月,该酒厂将销售粮食白酒的包装物押金中
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2月销售白酒60吨,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120万元,同时收取包装物押金5万元,当月另销售啤酒20吨,共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80万元,同时取得包装物押金8万元;包装物均约定2个月后归还。当月还没收了3个月前收取的白酒包装物押金3万元、啤酒包装物押金6万元。该白酒厂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万元
(2015 年改)某啤酒厂为一般纳税人,2019年3月销售A型啤酒30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87000元,收取不钢桶押金6000元;销售B型啤酒20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56000元,收取可重复使用的塑料周转箱押金5000元,当月应纳消费税()元。
2014年11月,某酒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一批白酒和啤酒,其中销售白酒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50000元,另外收取包装物押金2340元;销售啤酒开具的普通发票上注明价税合计金额为35100元,另外收取包装物押金3400元。该酒厂与购买方签订合同,要求3个月内返还押金。该酒厂11月购进生产用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3000元。则该酒厂11月应缴纳的增值税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