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载货运列车运行速度低于()时,监控装置自动切除紧急制动控制功能。
监控装置发生常用制动后,速度降低()km/h,监控装置允许缓解。
动车组监控装置快速制动后,司机不需要进行任何操作,速度为零后,监控装置自动缓解。
LKJ型监控装置,常用制动动作后,运行速度低于固定模式限速值,待LKJ语音提示“允许缓解”时,按压缓解键()常用制动指令。
对于常用制动方式,在列车速度为(),监控装置允许司机缓解。
CRH2型动车组运行途中出现制动控制装置速度发电机断线(060~063)故障时,行车要求自动紧急制动停车。
若货物列车输入总重()吨及以上,监控装置将按重载列车控制。当运行速度低于20km/h时,自动切除紧制动控制,但站内停车和防溜控制时仍保留紧急制动控制。
LKJ-93型监控装置,普通调车控制模式“五车”距离信号,车列走行20m后,速度超过9km/h时,解除机车牵引力;速度超过()时,实施紧急制动控制。
当大型养路机械行驶过程中遇到信号变换时,运行监控装置按照规定的()运行,或立即启动常用制动、紧急停车,保证大型养路机械在规定的距离内降为其规定的限制速度或停车。
LKJ-93型监控装置“特殊站”靠标停车的控制模式下,货运列车制动停车时,在列车运行速度低于15km/h并距出站信号机距离小于()时,监控装置允许按压[解锁/2]键,解锁后监控列车以不超过15km/h的速度靠标停车。
LKJ2000型监控装置实施常用制动后,在列车速度低于规定的安全速度时,允许司机缓解。
列车运行控制系统根据前方行车条件为每列车产生(),并通过地面信号和车载信号的方式向司机提供安全运行的凭证。()设备实施速度监控,当列车速度超过()时控制列车实施制动,防止列车超速颠覆或与前方追尾,保证行车安全。
当列车速度低于安全行车允许的速度时,监控装置不得影响列车的正常运行。
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机车速度控制模式为,当列车运行速度达到列车限速值+()时实施紧急制动。
凡牵引辆数在67辆以上的列车,当速度低于()km/h时,监控装置自动切除紧急制动控制模式,但站内停车及防溜控制除外
当G对K检测到速度信号故障时,发出“速度信号故障”报警,7s内按压【警惕】键,G对K输出常用制动;7s内不进行警惕操作,输出紧急制动。速度信号故障制动后,需要在停车状态下,手动转换为目视行车模式,按压【缓解】键即可缓解制动状态,或速度信号故障停车过程中,G对K检测到速度信号,则停车后,允许按压【缓解】键解除制动状态。()
LKJ£93型监控装置,普通调车控制模式“三车”距离信号,车列走行20m后,速度超过()时,解除机车牵引力;速度超过8km£¯h时,实施紧急制动控制。
LKJ£93型监控装置,普通调车控制模式“十车”距离信号,车列走行()后,速度超过14km£¯h时,解除机车牵引力;速度超过18km£¯h时,实施紧急制动控制。
监控装置如只发生卸载动作而未产生常用制动,当列车实际速度低于常用固定模式限速值()时,装置自动解除卸载控制指令
列车总风缸压力低于5.5bar施加紧急制动,高于7bar且速度为0后缓解。()
LKJ-93型监控装置的普通调车控制模式,当限制速度值-实际速度值≤时,实施紧急制动控制()
LKJ£93型监控装置自动引导行车模式,使用时机进站前,机车信号显示关闭信号且速度低于30km£¯h。()
监控装置实施常用控制后,当列车的速度低于计算常用模式限速值或固定常用模式限速值5km/h时,提供缓解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