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多名眼疾患者举报,反映在县医院眼科就诊使用某药后发生"眼内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经过调查确认该药为假药,其法定依据是()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会同有关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
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立了覆盖某市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经过多次检查,发现该市某乳业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多起违法行为,且情节严重。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将上述情况通报给哪些机构?()
某医药大厦举办药品展销会,将柜台10米出租给某药店举办心脑血管疾病药物展销会,张某在会上购买5合五福心脑康,后被鉴定为假药,但此时药店已经关门人去楼空,对此消费者张某可以()。
农业行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向()。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监督、农业行政等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事故举报,应当立即向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报。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需要其他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协助调查、取证的,协助部门一般应当在接到协助调查函之日起()工作日内完成相关工作。
某肉制品加工厂使用大量病死猪制售肉制品,引发食品安全事故。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报告后,立即会同有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对其采取的措施,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广州市番禺区某食品有限公司涉嫌使用非食用盐制造酱油,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举报后对该公司依法进行了监督检查。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某药店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做出的责令停业决定不服,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提出()
2003年夏,某个体户甲,在未取得营业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向附近中学学生出售盒饭,由于其食品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检验鉴定,且将隔夜饭菜重新加热再出售,导致该中学数名学生出现呕吐和轻微中毒现象。县卫生局接到学生家长举报后,经过调查核实,对甲处以罚款,并将其无照经营的情况通报给县工商局。县工商局对甲的行为处以警告和罚款。根据《行政处罚法》,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接到报告的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向()和上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一药店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后接举报称,该药店存在大量非法出售处方药的行为,该局在调查中发现药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系提供虚假材料欺骗所得。关于对许可证的处理,该局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王某明知购进的“999皮炎平”、“狼毒软膏”、“维达宁喷剂”等药品系假药,仍将上述药品销售给6个村的卫生所、药店,销售金额为人民币4.8万元,从中非法获利2万元。后王某主动回收部分药品并销毁。经药监部门认定,上述药品属于假药。王某的行为()。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备案信息当场制作、发放食品摊点信息公示卡,并及时将备案信息告知县(市、区)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信息公示卡应当载明经营者姓名、经营品种、经营地点、经营时段等内容()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报。判断对错
王某明知购进的“999皮炎平”、“狼毒软膏”、“维达宁喷剂”等药品系假药,仍将上述药品销售给6个村的卫生所、药店,销售金额人民币4.8万元,从中非法获利2万元。后王某主动回收部分药品并销毁。经药监部门认定,上述药品属于假药。王某的行()。
某药店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做出的责令停业决定不服,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
公安机关决定立案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立案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将涉案物品以及与案件有关的其他材料移交公安机关,并办结交接手续。()
某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多名眼疾患者举报,反映在县医院眼科就诊使用某药后发生“眼内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经过调查确认该药为假药,其法定依据是()
某药厂以本厂过期药品作为主原料,更改生产日期和批号生产出售。甲市乙县药监局以该厂违反《药品管理法》第49条第1款关于违法生产药品规定,决定没收药品并处罚款20万元。药厂不服向县政府申请复议,县政府依《药品管理法》第49条第3款关于生产劣药行为的规定,决定维持处罚决定。药厂不服提起诉讼。关于本案的被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后,要即刻将被污染食品相关产品丢至附近垃圾桶。()
某连锁药店因为销售假冒伪劣药品,被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以罚款10000元及停业整顿7天的行政处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广州市番禺区某食品有限公司涉嫌使用非食用盐制造酱油,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举报后对该公司依法进行了监督检查。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