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联锁的车站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压不死)时的处理办法:电务或车站有关人员发现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均应在车站()上办理登记,由车站、电务、工务等有关专业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
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区段必须进行全面检测、确认和整治,并在运统-46上登记、在()设置,车间主任每月进行检查签认并组织整治。
正线、到发线及其相衔接的轨道电路分路不良但不影响正常排列进路、开放信号的区段,车站使用该轨道区段办理接发列车时,车站值班员须派人现场确认进路空闲,并将分路不良区段的有关道岔(),得到现场人员确认进路出清的报告,方可办理下一条列车进路。
站内轨道电路出现分路不良时,电务部门检测确认后,由车务部门及时在车站、调度所《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登记,并在CTC终端上进行标注。
电务部门对确认的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区段应准确登记该区段(股道、道岔定位/反位)名称及其范围,仍能使用其联锁条件办理行车时不须注明“不影响正常排列进路、开放信号”。
机车、动车组担当牵引和列车任务入库后,电务部门按规定对LKJ系统进行检测,对于()中出现的不良功能作用的局部状态不良,按检测作用良好统计。
调车作业经过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区段时,调车人员(现场确认人员)未应答可视为尚未越过XX信号机(道岔)吗?
经货物列车、单机或调机连续()天总计不少于10次轧道仍不能消除轨道电路分路不良时,由电务部门查明原因,属电务原因的由电务部门在24h以内修复。
正线、到发线及其相衔接的轨道电路区段,原则上不得出现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如有发生,有关部门、单位必须在()小时内整治完毕。
对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处所,电务与工务等部门,共同查明原因,及时进行整治。因钢轨锈蚀引起的分路
自动闭塞区段遇有区间轨道电路分路不良时,如区间内有尚未经过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区段的列车,应立即通知各次列车立即停车,确认前行列车整列到达前方站(线路所)后,逐列恢复运行,区间空闲后,可以恢复正常行车。()
轨道电路分路不良的区段,每次办理列车或调车进路前,必须()确认进路空闲
轨道电路分路不良的区段,在CTC区段,列车调度员办理列车或调车进路前,必须指定()人工确认进路空闲
车站在信号操纵终端设置接触网停电、道岔单锁、线路封锁、信号封闭、确认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区段空闲等标识以及进行点、灭灯等按钮操作时,须认真执行“、鼠标指、口呼”制度,并确认无误()
遇有长期停留机车、车辆的线路出现闪红、无占用表示等现象,不得操纵轨道区段有关按钮,车站应立即登记并通知电务人员,电务人员确认分路不良后按规定登记,并采取()等措施
电务部门在施工开通前,须对换轨区段的轨道电路电气特性进行测试,遇轨道电路分路不良时,电务部门应在与工务施工登记相同的车站《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进行登记,并注明发生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区段防护()的编号
已锁闭的进路不应因轨道电路瞬时分路不良或轨道电路停电恢复后错误解锁()
调车作业须经过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处所时,排列进路、开放信号前,指派胜任人员现场确认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区段后方可进行,并应将进路上分路不良区段的有关道岔单独锁闭()
站内轨道电路出现分路不良时,电务部门检测确认后,由在CTC终端上进行标注。《技规》375条()
在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区段进行调车作业时,询问并得到调车人员或司机汇报机车车辆出清道岔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区段后,方可扳动道岔,开放信号。()
经货物列车、单机或调机连续天总计不少于0次轧道仍不能消除轨道电路分路不良时,由电务部门查明原因,属电务原因的由电务部门在h以内修复()
电务检测发现的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区段时,在车站《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登记该区段(股道、道岔定位/反位)名称及其范围,仍能使用其联锁条件办理行车时,须注明“不影响正常排列进路,开放信号”。()
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区段办理进路前,车站值班员(列车调度员)必须亲自或指派胜任人员确认与进路有关的所有分路不良区段空闲后,方可准备进路,并将分路不良区段的道岔单独锁闭;列车(机车车辆)未全部出清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区段前,严禁操纵(),不得解除分路不良区段道岔单独锁闭。
经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区段作业时如何确认进路空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