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千分尺测量门、窗、幕墙用受力杆件型材的壁厚。
单元幕墙连接处和吊挂处的铝合金型材的壁厚应通过计算确定,并不得小于()mm。
横梁、立柱等主要受力杆件铝合金型材的壁厚实测值不得小于()mm。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规定》,玻璃幕墙立柱截面主要受部位厚度要求,铝合金型材开口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mm,闭口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mm。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中规定,幕墙构架的立柱与横梁在风荷载标准值作用下,当跨度不大于7.5m时,钢型材的相对挠度不应大于(),绝对挠度不应大于();铝合金型材的相对挠度不应大于(),绝对挠度不应大于20mm;当跨度大于7.5m时,钢型材的相对挠度不应大于()。
铝合金窗的型材壁厚不得小于()mm,门的型材壁厚不得小于2mm。
末经表面处理的型材最小实测壁厚铝合金窗应大于等于()mm。
塑料窗外窗主型材内外侧可视面最小壁厚,平开窗不应小于()。
幕墙立柱可采用铝合金或钢型材;上、下立柱之间应留有不小于15mm的缝隙,闭口型材可采用长度不小于()的芯柱连接,芯柱与立柱应紧密配合。芯柱与上柱或下柱之间应采用机械连接方法加以固定。
根据《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铝合金立柱截面主要受力部位的厚度,铝型材截面开口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2.5mm。
单元幕墙连接处或吊挂处的铝合金型材的壁厚不得小于()。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单元幕墙连接处和吊挂处的铝合金型材的壁厚应通过计算确定,并不得小于()
幕墙工程的立杆和横梁等主要受力构件,其截面受力部分的壁厚应经计算确定,且铝合金型材壁厚不应小于()mm,钢型材壁厚不应小于()mm。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当横梁跨度不大于1.2m时,铝合金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当横梁跨度大于1.2m时,其主要受力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有螺钉连接的部分截面厚度不应小于螺钉的公称直径,钢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分的厚度不应小于()。
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9.1.9,立柱和横梁等主要受力构件,其截面受力部分的壁厚应经计算确定,且铝合金型材壁厚不应小于()mm,钢型材壁厚不应小于()mm。
幕墙工程施工中立柱和横梁等主要受力构件其截面受力部分的壁厚应经过计算确定且铝合金型材壁厚不应小于(),钢型材壁厚不应小于()。
立柱和横梁等主要受力构件,其截面受力部分的壁厚应经计算确定,且铝型材不应小于()mm,钢型材不应小于()mm。
幕墙工程立柱和横梁等主要受力构件,其截面受力部分的壁厚应经计算确定,且铝合金型材壁厚不应小于3.0mm,钢型材壁厚不应小于()mm
桂建质字【2004】8号《关于加强工程质量检验检测工作的通知»中,对铝合金门受力构件壁厚应≥2.0mm,铝合金窗受力构件壁厚应()
铝合金建筑型材基材除压条、压盖、扣板等需要弹性装配的型材之外,型材最小公称壁厚应()
立柱和横梁等主要受力构件,其截面受力部分的壁厚应经计算确定,且铝型材不应小于() mm,钢型材不应小于()mm。
《金属幕墙工程技术规范》规定金属幕墙在风荷载或重力荷载标准值作用下.立柱、横梁的挠度限值df,lim宜按此规定采用;铝合金型材df,lim=L/180;钢型材df,lim=L/300。()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1、断桥铝合金门窗常见的型材壁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