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民主制国家中,法律至少在形式上追求六个方面的价值目标,即平等、民主、秩序、自由和效率以及程序的正义,为了实现上述的价值或协调上述价值以充分发挥其调整社会关系的功能和效率,法律必须首先确立其在社会成员中的权威,使人们自愿接受它所确立的行为规范,而要促成这种结果,就一定要依靠民主制度自身的建设,民主愈发达,就愈能有效地控制权力的滥用和特权的滋生。这将会为法律的使用和遵守提供良好的政治坏境和社会环境,法律也因此而更加具有权威性和有效性。 这段文字意在说明()。

A.民主是现代法最核心的价值目标 B.民主是实现现代法价值的前提和基础 C.民主决定现代法的发展方向 D.民主是现代法的威力与作用的保障

时间:2023-01-22 17:3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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