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如根据冲突规范的规定应适用外国法,而该外国法律通过我国法院规事实上的途径不能查明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法院依内国冲突规范的指定本应适用外国法时,如其适用将与自己国家或社会的重大利益、道德与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便可排除该外国法的适用,这种制度称之为()。
有一住所在法国的法国人某甲,在荷兰从事蜂房经营。某甲死亡后,其子女向法国法院提起继承之诉,依法国冲突法规定动产继承依属人法,荷兰冲突法规定不动产继承依物之所在地法,两国冲突规范的规定内容相同。经法国法院查明:在荷兰,蜂房属于不动产,因而应适用物之所在地法荷兰法;而法国则认为蜂房是动产,应适用被继承人属人法法国法。最后法院依本国法律决定适用有关继承法律规定。法院的这种行为属于()。
甲国法院依本国的冲突规范,确定有关民事关系应适用乙国法,但乙国的冲突规范却规定应适用甲国的实体法,结果法院适用本国的实体法判决了案件,这种情况是()
迈克具有甲国国籍,住所在乙国,于2003年去世。其亲属要求继承其遗留在丙国的不动产并诉至丙国法院。丙国法院依其本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迈克的本国法,即甲国法;但依甲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迈克的住所地法即乙国法;而依乙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即丙国法律。此时,丙国法院适用本国法律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选项?
我国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如根据冲突规范的规定应适用外国法,而该外国法律通过我目桂律规定的途径不能查明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日本神户地震造成中国留学生王某死亡。王某在日本已在住3年。为继承一事,王某的妻子在日本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案件后,进行了审理。根据日本冲突规范的规定,继承适用当事人本国法,本案应适用中国法律。中国冲突规范规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日本法院最终以日本实体法为本案的准据法,这构成转致。
塞纳具有甲国国籍,住所在乙国,于1998年死亡。塞纳的亲属要求继承其遗留在丙国的不动产并诉至丙国法院。丙国法院按照本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塞纳的本国法即甲国法;但依甲国冲突规范又应适用塞纳的住所地法即乙国法;而乙国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即丙国法律。此时,丙国法院适用自己本国法律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选项?
一国法院根据该国冲突规范的规定适用外国法时,如果适用的是该外国的冲突规范,则会发生()
日本神户地震造成中国留学生王某死亡。王某在日本已居住3年。为继承一事,王某的妻子在日本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案件后,进行审理。根据日本冲突规范的规定,继承适用当事人本国法,本案应适用中国法律。中国冲突规范规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日本法院最终以日本实体法为本案的准据法,这构成反致。
人民法院处理涉外民商事案件会碰到依据我国法律中冲突规范的规定应当适用外国法的情况。对于应当适用的外国法律,人民法院可以通过下列哪些途径查明?
甲国法院审理某一涉外民事案件,根据甲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乙国法,而根据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丙国法,根据丙国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甲国法,甲国法院适用甲国的实体法审结案件,这在国际私法上称为()。
法院国依自己的冲突规范本应适用某一外国法,如该外国法本身的规定与法院国公共秩序相抵触,即可排除该外国法适用的主张被称为公共秩序中的()
居住在甲国的一乙国公民死于甲国,在丙国遗有不动产,因该不动产的继承在丙国法院进行诉讼。丙国冲突规范规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属人法,即乙国法;乙国法冲突规范则规定继承适用死者最后住所地法,即甲国法;甲国冲突规范又规定,不动产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即丙国法。采用国际私法中的何种制度可以达到适用丙国实体法的结果?
一个住所在甲国的乙国公民,在丙国去世并在丁国留有遗产。根据法院地国丙国的国际私法规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本国法。而乙国国际私法规定,继承应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支配。若丙国法院认为其适用的外国法律包括该国的冲突规范,则丙国法院审理本案件应适用:()
美国阿拉斯加州的甲与我国的乙发生民事纠纷,诉至我国法院,我国法院根据我国的冲突规范确定应当适用甲本国法,但是,美国不同的地区实施着不同的法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塞纳具有甲国国籍,住所在乙国,于1988年死亡。塞纳的亲属要求继承其遗留在丙国的不动产并诉至丙国法院。丙国法院校照本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塞纳的本国法即甲国法;但依甲国冲突规范规定又应适用塞纳的住所地法即乙国法;而乙国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即丙国法律。此时,丙国法院适用自己本国法律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选项? ( )
对于某一涉外民事案件,甲国法院依自己的冲突规则应适用乙国法,依乙国的冲突规则又应适用丙国法,而依丙国的冲突规则却应适用甲国法,甲国法院因此适用自己的实体法作为准据法,这种情形属于( )。
对于某一涉外民事案件,法院地国家根据本国的冲突规范指引乙国的法律作准据法时认为应包括乙国的冲突法,而根据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法院地国家的法律作为准据法,结果法院地国家根据本国的法律审判该民事案件,这种情况称为()
甲国法院审理一涉外民事案件,根据本国冲突规范应适用乙国法,根据乙国冲突规范应适用丙国法,甲国法院适用了丙国法,这构成( )。
甲国公民A(男)与乙国公民B(女)在乙国结婚,因工作关系移居丙国。数年后,A在丙国死亡,其前妻之子女在丙国法院提起了要求继承A在丙国的遗产的诉讼,并认为A与B之间的夫妻关系不成立,否认B的继承权。关于A与B之间夫妻关系的成立,依丙国国际私法的规定应适用乙国法律,但是依乙国法律应适用丈夫本国法的甲国法律。根据国际私法的理论,丙国法院适用甲国法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选项?
系属并不直接规定适用内国法或外国法,而只是规定一个可推定的系属,并根据这个系属结合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具体情况去推定应适用某一国家法律的冲突规范是( )。
神户地震造成中国留学生王某死亡。王某在日本已居住三年。为继承一事,王某的妻子在日本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案件后,进行了审理。根据日本冲突规范的规定,继承适用当事人本国法,本案应适用中国法律。我国《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日本法院最终以日本实体法为本案的准据法,这构成转致。
比尔(人名) 具有甲国国籍,住所在乙国,于 1988年死亡。比尔的亲属要求继承其遗留在丙国的不动产并诉至丙国法院。丙国法院按照本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 比尔的本国法即甲国法;但依甲国冲突规范规定又应适用 比尔的住所地法即乙国法;而乙国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即丙国法律。此时,丙国法院适用自己本国法律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选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