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居民企业,2012年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总额为30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5万元,支出职工福利费4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5万元,该企业2012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在税前扣除的工资和三项经费合计为()万元。
某机器制造企业为居民纳税人,2011年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总额为420万,支出职工福利费7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8.4万元,该企业2011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在税前扣除的工资和三项经费合计为()万元。
某居民企业2014年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总额为300万元(其中临时工工资2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8万元,支出职工福利费4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5万元,该企业2014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在税前扣除的工资和三项经费合计为( )万元。
某服装厂为居民纳税人,2017年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总额为500万元,支出职工福利费75万元(不包括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职工教育经费1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8.4万元,该企业2017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在税前扣除三项经费合计是()。
某企业为境内实行查账征收的高新技术企业,2016年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总额为420万元,支出职工福利费7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8.4万元。该企业2016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在税前扣除的工资和三项经费合计为()万元。
X寿险公司20X8年已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工资总额为8000万元,截至20X9年3月31日,尚有800万元未支付。按照税法规定,该部分成本费用中可在税前扣除的是()万元。
甲公司2×16年12月按照工资总额的标准分配工资费用,其中生产工人工资为40万元,生产车间管理人员工资为10万元,管理部门人员工资为20万元;按照工资总额的28%计提“五险一金”、按照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按照工资总额的2.5%计提职工教育经费。另外本月根据短期利润分享计划,计人生产成本和管理费用的金额合计为50万元。根据上述资料计算甲公司2×16年12月“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方发生额是()万元。
甲居民企业,2017年度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合理的工资总额为500万元,拨缴工会经费12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5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5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企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税前准予扣除的工资和三项经费合计为()万元。
某居民企业,2010年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总额为30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5万元,支出职工福利费4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5万元,该企业2010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在税前扣除的工资和三项经费合计为()万元。
某机器制造企业为居民纳税人,2014年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总额为420万元,支出职工福利费7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8.4万元,该企业2014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在税前扣除的工资和三项经费合计为()万元。
某居民企业,2012年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总额为300万元(其中临时工工资2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5万元,支出职工福利费4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5万元,该企业2012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在税前扣除的工资和三项经费合计为()万元。
某机器制造企业为居民纳税人,2014年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总额为420万,支出职工福利费7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8.4万元,该企业2014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在税前扣除的工资和三项经费合计为()万元。
某居民企业,2013年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总额为30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5万元,支出职工福利费4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5万元,该企业2013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在税前扣除的工资和三项经费合计为()万元。
某企业2010年度实现的利润总额为300万元,已计入成本、费用的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工资总额为3000万元、职工福利费480万元、工会经费9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70万元;假设除此之外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已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则该企业2010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为()万元。
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算,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某企业2011年度实现的利润总额为300万元,已计入成本、费用的实际发生的工资总额为3000万元、职工福利费480万元、工会经费9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70万元;假设除此之外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已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则该企业2011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万元。
某居民企业,2013年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总额为30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5万元,支出职工福利费4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 5万元,该企业201 3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在税前扣除的工资和三项经费合计为()万元。
【单选题】居民企业甲企业,2015年度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合理的工资总额为500万元,拨缴工会经费12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5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5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企业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税前准予扣除的工资和三项经费合计为()万元。
某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2020年已计入成本费用的实际发放的合理工资、薪金总额为500万元,实际发生职工福利费72万元,拨缴工会经费14万元,已经取得工会拨缴收据,实际发生职工教育经费28.5万元,该企业在计算2020年应纳税所得额时,就上述业务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万元。
某居民甲企业,从事木材加工,2020年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总额为200万元,该年度发生职工福利费30万元,2021年5月汇算清缴时,职工福利费需要纳税调整的金额是()万元。
某企业20×8年12月应发工资1 560万元,其中生产部门工人工资1 000万元,生产部门管理人员工资200万元;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工资360万元。根据企业所在地政府规定,应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0%和8%计提并缴存医疗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并按照工资总额的2%和1.5%计提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及所得税的影响,该企业20×8年12月应计入管理费用的金额为()万元。
假定某企业为居民企业,2008年经营业务如下: ()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15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3万元、支出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29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2008年度实际应纳的企业所得税。
某居民企业,2018年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总额为30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5万元,支出职工福利费4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5万元,该企业2018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在税前扣除的工资和三项经费合计为()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