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旅客人身伤害及携带品损失处理暂行办法》列车发现精神异常旅客,必要时,可安排在()看护。
旅客在车站发现携带品损失时,应当在离开车站前向()声明。
《铁路旅客人身伤害及携带品损失处理暂行办法》列车发现旅客在区间坠车不具备停车条件或者迟延发现的,列车运行至前方停车站时,列车员应拍发电报,向发生地和列车担当铁路局主管部门报告。
《铁道部关于加强铁路旅客人身伤害及携带品损失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遇下列情形之一的,列车应当承担相关责任:列车客运工作人员对设备管理妥当造成旅客人身伤害的。
《铁道部关于加强铁路旅客人身伤害及携带品损失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遇下列情形之一的,列车应当承担相关责任:列车客运工作人员()作业、过失造成旅客人身伤害的。
《铁路旅客人身伤害及携带品损失处理暂行办法》列车发现旅客在区间坠车不具备停车条件或者迟延发现的,客运调度员接到报告后立即通知值班主任,值班主任通知相关列车调度员和铁路公安局指挥中心,由列车调度员和铁路公安局指挥中心分别通知邻近车站及车站铁路公安派出所()。
《铁路旅客人身伤害及携带品损失处理暂行办法》车站对该站发生的及列车移交的伤害旅客,应当及时联系当地医疗急救机构或送就近医院抢救。
《铁路旅客人身伤害及携带品损失处理暂行办法》列车发现旅客在区间坠车时应当()。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旅客在车站发现携带品损失时,应当在离开车站前向发生站声明。
《铁路旅客人身伤害及携带品损失处理暂行办法》在站内或区间线路上发现有坠车旅客时,发现或接到通知的车站应当迅速通报有关列车。有关列车接到通报后,应当()。
《铁路旅客人身伤害及携带品损失处理暂行办法》列车向车站移交伤害旅客时,车站()接收。
《铁路旅客人身伤害及携带品损失处理暂行办法》列车发现精神异常旅客,列车运行途中,旅客无同行成年人时,应指派专人看护。
在铁路旅客运输过程中遇有急病、分娩的旅客时,车站、列车应当尽力予以救助,其救助程序参照()相关规定办理。(《铁路旅客人身伤害及携带品损失处理暂行办法》)
旅客在出站前发现乘车卡丢失或者出站时不能被闸机读卡确认的,应当声明并另行补票和加盖()戳。
列车发现旅客违章携带物品时,在具体处理过程中,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区别不同的违章情况,妥善处理。()
《铁道部关于加强铁路旅客人身伤害及携带品损失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遇下列情形之一的,车站应当承担相关责任:车站在停止检票后继续检票放行或检票放行时间不足,致使旅客强上列车造成人身伤害的。
《铁路旅客人身伤害及携带品损失处理暂行办法》列车发现精神异常旅客,列车运行途中,旅客有同行成年人的,应要求陌生人看护。
《铁道部关于加强铁路旅客人身伤害及携带品损失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旅客人身伤害及携带品损失可能涉及设施设备、列车运行等原因的,应当通知有关管理单位。被通知单位接到通知后,应当按要求在()日内提交有关证据材料。
《铁道部关于加强铁路旅客人身伤害及携带品损失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遇下列情形之一的,列车应当承担相关责任:()认定属于列车责任的。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规定,旅客在列车上发现携带品损失时,应当在声明,由列车长开具客运记录交到站处理
《铁路旅客人身伤害及携带品损失处理暂行办法》1.列车发现精神异常旅客时,应重点关注,并按规定交到站或下车站妥善处理。列车运行途中,旅客有同行成年人的,应要求其同行成年人看护;无同行成年人时,应指派专人看护。必要时,可安排在适当位置看护()
《铁路旅客人身伤害及携带品损失处理暂行办法》规定,在铁路旅客运输过程中遇有急病、分娩的旅客时,车站、列车应当尽力予以救助,不能按照《铁路旅客人身伤害及携带品损失处理暂行办法》处理()
《铁路旅客人身伤害及携带品损失处理暂行办法》(铁运〔2012〕319号)规定,在铁路旅客运输过程中遇有急病、分娩的旅客时,车站、列车应当尽力予以救助,不能按照《铁路旅客人身伤害及携带品损失处理暂行办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