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授信管理是指在华夏银行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行必须是经华夏银行授信的金融机构,并纳入综合授信管理。()负责银行承兑汇票承兑行的授信申报;总行信用风险管理部门审批银行承兑汇票承兑行的授信额度。
在《中国农业银行外资金融机构和国家授信额度管理规定》(农银办发[2007]1140号)中,外资金融机构仅指在我国境内外注册的()。
根据江苏银行对再次用信审查审批的规定,再次用信的审批仅需在授信批复日起6个月后进行一次额度的审批,后续单笔支用无须再报审批部门审批额度。
与境内合作银行开展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时,以合作对象的信用为基础的业务,应纳入授信管理,占用我行对其授信额度。代合作银行客户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应按照合约金额的()占用合作银行总行在我行的授信额度,由客户管理行的机构业务部门负责额度的切分和调整。如果授信额度不足的,合作银行应以现金方式向我行提供履约保证。
外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用信部门包括()等。
农业银行外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管理,包括对()的授信额度管理。
凡具有进出口经营权、资信良好并经贷款银行评估后批准给予授信额度的外贸额度的外贸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均可到贷款银行申请办理出口押。
外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管理原则中的“实时控制”是指()的额度占用不得超过已核定的授信总额度。
外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用信部门不包括()。
与未经授信的外资金融机构发生授信额度控管范围内的业务,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报总行国际业务部备案。
农业银行外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在授信年度有效期内()。上一年度的用信余额()纳入下一年度授信额度。
对于非总行管理的银行客户,由总行金融市场部、资产管理部、国际金融部、票据营业部等相关用信部门汇总部门及条线的授信需求,报()汇总,由其发送各个客户管理行同业客户管理部门。
外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用信部门的职责不包括()。
外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的管理原则包括()。
总农行国际业务部是外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的管理部门,负责()等。
外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管理将农业银行与外资金融机构之间发生的形成农业银行债权的()纳入外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控管范畴。
对在农业银行办理用信业务的法人客户是否应纳入集团客户统一授信管理,由()负责人审定。
当前风险限额管理范围已逐渐覆盖到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银行业金融机构面临的所有风险类型,因此对客户核定最高授信额度就是一种风险限额管理。
营业机构应遵循“先评级、后授信、再用信”的原则,对客户开展等级评级、授信,用信时可以超过授信额度和期限用信。
农业银行外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管理,不包括对()的授信额度管理。
外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的管理原则不包括()。
对银行承兑汇票应视同贷款进行管理,按照“先评级、后授信、再用信”的要求,在贷款授信总额中合理确定客户签发承兑汇票额度。
支行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纳入同业授信管理范围,按票面金额占用承兑行授信额度。()
在《湖北银行客户统一授信管理办法》规定:额度授信期限不得超过年,额度授信项下单笔用信业务,发生日须在额度授信到期日之前,期限不得超过额度授信期限,且到期日不得超过额度授信到期日后的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