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农业银行外资金融机构和国家授信额度管理规定》(农银办发[2007]1140号)中,外资金融机构仅指在我国境内外注册的()。
根据江苏银行对再次用信审查审批的规定,特别授信额度以及固定资产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等不可循环使用的产品无需进行再次用信审查审批。
根据江苏银行对再次用信审查审批的规定,再次用信的审批仅需在授信批复日起6个月后进行一次额度的审批,后续单笔支用无须再报审批部门审批额度。
授信年度内,总农行可根据业务需要或授信对象情况变化对外资金融机构的授信额度进行调整。调整的内容为额度规模,调整的方式包括()。
农业银行外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管理,包括对()的授信额度管理。
外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管理原则中的“实时控制”是指()的额度占用不得超过已核定的授信总额度。
外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用信部门不包括()。
与未经授信的外资金融机构发生授信额度控管范围内的业务,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报总行国际业务部备案。
农业银行外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在授信年度有效期内()。上一年度的用信余额()纳入下一年度授信额度。
对于非总行管理的银行客户,由总行金融市场部、资产管理部、国际金融部、票据营业部等相关用信部门汇总部门及条线的授信需求,报()汇总,由其发送各个客户管理行同业客户管理部门。
外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用信部门的职责不包括()。
外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的管理原则包括()。
授信额度按照用信业务品种分为()。
授信项下单笔业务按照规定占用用信人或(及)第三方授信额度的情况包括()。
总农行国际业务部是外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的管理部门,负责()等。
集团客户整体评价由()主管客户部门统一组织,整体评价作为全面掌握集团客户的价值及风险状况、确定授信额度及授信方式、制定金融产品组合等信贷决策的重要依据。
农业银行各用信部门凡办理外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管理范围内的业务,必须通过相关控管系统()占用授信额度。
外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管理将农业银行与外资金融机构之间发生的形成农业银行债权的()纳入外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控管范畴。
在核定授信额度时,小型企业客户他行用信的加权信用风险值与我行授信额度之和不超过()万元,微型企业客户他行用信的加权风险值与我行授信额度之和不超过()万元.
营业机构应遵循“先评级、后授信、再用信”的原则,对客户开展等级评级、授信,用信时可以超过授信额度和期限用信。
农业银行外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管理,不包括对()的授信额度管理。
外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的管理原则不包括()。
目前,惠农e贷在掌银上实现了授信额度告知、额度内自助循环用信等功能,农户可以线上自助申贷、用款、还款,提升了客户体验。()
单个债项授信额度可超过其所属单一客户主体授信额度,但客户办理的所有用信金额之和不得超过其所属客户主体授信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