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签订的定期积存协议允许客户进行:()。
采用集中委托缴税方式,因存款余额不足扣款失败的纳税人,横向联网系统次日会继续发起电子划缴税款请求。在申报期满前一天续存的,系统会再次扣税,若超过此时间,系统不再发起扣税。
客户开立新账户时,如客户与中国银行签订新银企对账协议,签约行柜员在应要求客户填写(),在审核客户填写资料准确完整后,应在()日内将协议录入对账服务系统(CASS),一份对账协议正本返还客户,另一份对账协议正本入账户资料一同保管。
纳税人需变更主管税务机关或更改缴税账户必须重新签订三方协议。
同一单位在同一网点开立多个保证金账户的,经与客户签订协议,可共用一套印鉴。()
如意金积存定期积存扣款日客户资金账户余额不足,则当月定期积存交易失败。连续()交易失败,定期积存协议自动终止,且客户无法再恢复此协议,但可以另行建立新定期积存协议。
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信用社应与()签订三方协议,三方协议中纳税人信息应与扣款账户信息保持一致。
客户在签订利添利理财协议时,可签订的协议活期账户个数最多为()
税库银实时扣税业务在签订三方协议后,由()发起扣税信息。
对于已签订三方协议的纳税人,若需变更签订协议的缴税银行帐户信息,需先到其开户银行变更相应信息,若涉及银行账号、账户户名、清算行行号等信息需先撤销原签订的三方协议信息,并按流程重新签订三方协议。
协定金额转入协议转账金额从协议的借方账户扣除,批量转账金额=补足金额-贷方账户可用余额(可用余额=账户余额-冻结余额-保留金额),如借方账户的余额不足,则进行部分扣款。
批量扣税业务是指签订三方协议后,人民银行将批量扣税信息通过TIPS转发,纳税人开户行予以扣款,并将扣款结果回执通过TIPS返回征收机关。
已签订三方协议并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纳税人可以进行集中委托缴税。
已签订代发工资协议的单位客户,若需要为其员工批量开立代发工资账户时,不需再签订批量开户协议。()
人民币对公一户通的主账户是根据与客户签订的协议,由普通的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签约形成的,它汇总展示各分账户的对外资金往来和利息,余额()所有分账户余额之和,主账户按照相关要求预留印鉴、购买单证和对外办理支付结算业务。
纳税人采用TIPS批量扣税方式缴税不须签订三方协议。
已签订凭证式国债到期委托兑付约定转存协议的客户,在该国债兑付起日前,可以对()的协议内容进行修改。
尽职调查时,应与客户面对面签订企业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等,拍摄客户在已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名章的银行结算账户开户申请书、账户管理协议,非居民机构声明文件等资料上签字的影像,银企人员同时出镜()
未在网点开立单位基本账户的客户签订代发业务协议时,需提供()
三方协议指纳税单位、征收机关、商业银行签订的三方协议,以便征收机关发起的扣税在我行纳税单位账户扣款()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6年5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协议,当日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成本为12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价格为2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4万元。协议规定,甲公司应在2016年9月30日将所售商品购回,回购价为260万元,另需支付增值税税额44.2万元,假如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商品已经发出,款项已存入银行。则2016年6月30日,甲公司因该项业务确认的“其他应付款”账户的账面余额为()万元。
农商行应与、签订三方协议,三方协议中纳税人信息应与扣款账户信息保持一致()
电子托收是指将已签订电子托收缴费协议的用电客户的未缴电费数据,传送银行,由银行从客户的账户上进行扣款,扣款之后形成扣款结果文件返回进行销账的收费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