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收益还原法评估土地价格时(),则选择如下公式:P=a÷(r-s)。
某公司于1996年8月取得一宗40年期使用权的土地,于1998年8月建成宾馆,建筑物耐用年限为50年。该宾馆年净收益200万元,房地综合还原率为9%。采用收益还原法评估该宾馆2009年8月的价格为()万元。
在采用收益还原法评估土地价格时,进行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一般应包括()。
收益还原法求得土地价格通常称为()。
实际收益是在现状下实际取得的收益,可以直接用于评估,作为评估的依据。()
承租土地使用权与出让土地使用权相比,在投资风险和收益水平方面都存在差异,—般在采用收益还原法评估承租土地使用权价格时,所确定的还原率应高于评估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还原率。()
被估企业的预期年收益额为20万元,该企业的各单项可确指资产的评估价值之和为150万元,企业所在行业的平均资产收益率为10%,评估人员经分析认定被评估企业在5年内可继续保持经营优势,试运用超额收益还原法评估该企业的商誉价格。
采用收益还原法评估某宗土地的价格时,除有租约限制外,应选取()作为估价依据。
在收益还原法中,可以直接用于评估土地价格的是()。
一宗土地,目前的纯收益为80万元,还原率为6%,若未来各年的纯收益将在上一年的基础上增加1万元,该土地无限年的收益价格最接近于()万元。
土地剩余法确定地价是首先测算()总纯收益(楼价),然后,从中扣除建筑物的收益,即得土地纯收益,再用利率还原,就可得出土地价格。
相对而言,收益还原法不太适合评估公共建筑用地。在学校、机关、公园、医院等四类公共建筑用地中,机关用地是最不适合采用收益还原法评估其价格的。
应用收益还原法评估不动产价格时,要求利用与待估宗地所在区域相同或相似不动产的客观收益来推算待估宗地的预期收益,这主要是依据土地估价中的()。
土地估价师采用收益还原法对某综合大厦用地价格进行评估,该大厦一至四层为委托方自用的商业经营用房,五至十层作为办公用途对外出租。估价作业时,除进行前期现场勘察、检核土地与房屋权属资料等工作外,还应收集的资料包括()。
收益还原法确定地价的假定条件是基于(),其现在所得的收益可望在将来也会继续获得,土地的价格就是随时间延长而获得的土地纯收益还原折算为现在价值的总额。
剩余法除可用于评估土地价格外,还可以用于()。
若土地年纯收益不变、土地还原率不变且大于零,则无限年期土地使用权的价格计算公式为()。
待评估建筑物为一砖混结构两层楼房,宅基地面积为300平方米,房屋每层月租金为2500元,各种费用占租金收入的40%,土地还原率为8%,建筑物还原率为10%,评估人员另用市场法求得土地使用权价格为每平方米1000元,建筑物的年纯收益为()元。
采用收益还原法评估土地价格时(),则选择如下公式:P=a/(r-s)。
某砖混结构单层住宅宅基地200平方米,建筑面积120平方米,月租金3000元,土地还原利率8%,取得租金收入的年总成本为8000元,评估人员另用市场比较法求的土地使用权价格每平方米1200元,建筑物的年纯收益为()。
相对而言,收益还原法不太适合评估公共建筑用地。在学校、机关、公园、医院等四类公共建筑用地中,机关用地是最不适合采用收益还原法评估其价格的。()
根据商业柜台出租资料评估地价。地价一出租柜台土地收益÷(出租柜台土地面积x土地还原率)。()
承租土地使用权与出让土地使用权相比,在投资风险和收益水平方面都存在差异,一般在采用收益还原法评估承租土地使用权价格时,所确定的还原率应高于评估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还原率。()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待估建筑物为砖混结构单层住宅,宅基地300平方米,建筑面积200平方米,月租金3000元,土地还原利率为7%,建筑物还原利率为8%,评估时,建筑物的剩余使用年限为25年,取得租金收入的年总费用为7600元(不含折旧费),评估人员另用市场比较法求得土地使用权价格每平方米1000元,则评估土地的净收益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