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定烟煤胶质层试验过程中,测定膨胀性的煤(一般是山形和之山混合型的煤样)时,730℃已到,但是体积曲线还没有走平线,应如何处理?
烟煤胶质层测定用煤样,从制样到试验的时间不应超过1个月。
对于不易清扫的密封式破碎机如锤式破碎机,只用于处理单一品种的大量煤样时,处理每个煤样之前可用采取该煤样的煤冲洗机器内部,弃除冲洗煤后,再处理煤样。
测定结焦性指标的煤样,如灰分超过10%,应破碎到小于3mm后用相对密度为1.40的重液减灰。
烟煤、褐煤一般用相对密度为()的重液减灰,如用该重液减灰后灰分仍大于10%,应另取煤样用相对密度为()的重液减灰,如灰分仍大于10%,则不再减灰。
需要用浮煤进行分析试验时,若煤的灰分大于10%,应将小于()的煤样放入重液中灰。
在GB5751-86中国煤炭分类中规定,若原煤样灰分(AD≤()则不需减灰,否则应按GB474煤样的制备方法中规定的煤样的减灰方法进行减灰,用减灰后的浮煤样测定挥发分等分类指标。
在进行各种煤质分析项目如灰分、挥发分、元素分析和发热量等指标时,最好同时测定煤样的(),以保证各指标测值的准确性。
少量烟煤胶质层测定用煤样量不少于70g(单次测定需23g)。注意煤样不能过度破碎,破碎中不过热。
测定燃煤灰分时所用的煤样粒度小于()。
分析实验煤样是指破碎粒度小于03mm并达到空气干燥状态,用于大多数物理和化学特性测定的煤样。
烟煤胶质层测定用煤样,灰分大于10%时,必须进行减灰。
用于确定煤炭牌号的煤样,当灰分小于等于10%时,不进行减灰。
灰分大于10%的煤,需要用浮煤进行分析试验时,应将粒度小于()的()煤样放入重液中减灰。
缓慢灰化法测定燃煤灰分时所称取的煤样为()g.
对于灰分在15~30%的煤样,灰分测定的重复性要求是:()
在进行各种煤质分析项目如灰分、挥发分、元素分析和发热量等指标时,最好同时测定煤样的水分,以保证各指标测值的准确性。
缓慢灰化法测定燃煤灰分时所称取的煤样量为()g。
烟煤、褐煤减灰后灰分仍大于10%,应另取煤样用相对密度为()的重液减灰,如灰分仍大于10%,则不在减灰。
对于不易清扫的密封式破碎机如锤式破碎机,只用于处理单一品种的大量煤样时,处理每个煤样之前可用采取的煤样冲洗机器内部,弃除冲洗煤后,再处理煤样()
在GB5751£86中国煤炭分类中规定,若原煤样灰分(Ad)≤10%则不需减灰,否则应按GB474煤样的制备方法中规定的煤样的减灰方法进行减灰,用减灰后的浮煤样测定挥发分等分类指标。()
缓慢灰化法测定燃煤灰分时所称取的煤样为()g
用于确定煤炭牌号的煤样,当灰分小于等于10%时,不需减灰()
烟煤、褐煤一般用相对密度为的重液减灰,如灰分仍大于10%,则不再减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