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企业在发电、供电系统正常的情况下,应当连续向用户供电,不得中断因供电设施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户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供电企业应当()。
私自迁移、更动和擅自操作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管理装置、供电设施以及约定由供电企业调度的用户受电设备者,供电企业应如何处理?
《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属于窃电行为。
供电企业因供电设施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户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户。
私自迁移、变动和擅自操作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管理装置、供电设施以及由供电企业调度的客户受电设备者()。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十一条:用户用电容量超过其所在的供电营业区内供电企业供电能力的,由()指定的其他供电企业供电。
私自迁移、更动和擅自操作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管理装置、供电设施以及约定由供电企业调度的用户受电设备者,属于非居民用户的,应承担每次5000元的违约使用电费。
《供电营业规则》第四十六条规定:属于临时用电等其他性质的供电设施,原则上由()运行维护管理。
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属于违约用电行为。( )
用户建设临时性受电设施,需要供电企业施工的,其施工费用应由供电企业负担。
合同内容供用电合同的内容包括供电的()、()、(),用电容量、地址、性质,计量方式,电价、电费的结算方式,供用电设施的维护责任等条款。
擅自迁移、更动或者擅自操作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控制装置、供电设施以及约定由供电企业调度的客户受电设备的行为属于窃电行为。
私自迁移,更动和擅自操作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管理装置、供电设施以及由供电企业调度的客户受电设备者()
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属于违约用电行为。
使用临时电源的用户不得向外转(),也不得转让给其他用户,供电企业也不受理其变更用电事宜。如需改为正式用电,应按新装用电办理。
《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条规定:私自迁移、更动和擅自操作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管理装置、供电设施以及约定由供电企业调度的用户受电设备者,属于居民用户的,应承担()的违约使用电费;属于其他用户的,应承担()的违约使用电费。
属于临时用电等其他性质的供电设施,原则上由产权所有者运行维护管理,或由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协议。
供用电合同的内容有供电方式、供电质量、供电时间、用电容量、用电地址、用电性质、计量方式、电费电价结算方式、供用电设施维护责任的划分等条款。()
供用电合同的内容包括供电方式、质量、时间、用电容量、地址、性质、计量方式,电价、电费的结算方式,供用电设施的()责任等条款。
小微企业用电主体非居民,应提供营业执照。用电类别为一般工商业,供电电压为(),电源由供电公司产权的供配电设施提供。
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属于违约用电。A.对B.错()
属于临时用电等其他性质的供电设施,原则上由()运行维护管理,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协议。
某大型国有企业与某供电公司签订了供用电合同,合同对供电方式、质量、时间、用电容量、地点、性质、计量方式、电费的结算方式、违约责任都做了规定。合同约定:由于供电人的责任造成未按合同约定供电时,供电人应给予赔偿;由于用电人违约责任造成的后果由用电人负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规回答下列问题:(1)供电人由于需要检修供电设施中途断电,但未按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电人,给用电人造成损失是否需要赔偿?为什么?(2)由于暴雨使供电设施损坏,供电公司虽然及时修复,但仍给用电人造成损失的是否应当赔偿?为什么?(3)该企业没有按时缴纳电费,供电人是否可以解除合同?为什么?
供电企业应当对供电设施、线路定期检测,及时更换、改造老化供电设施和线路,对私接乱拉电线、超负荷用电等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可以停止供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