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91年1月1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不管是上缴中央财政的部分还是留给地方政府的部分,都必须专项用于()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实行什么,按规定的标准就地多少缴入国库,不得减免,并由国库按规定的比例就地分成划缴。
国有土地收益中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上缴国家中央财政,()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我国征收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上缴中央的部分,由国土资源部平衡,专项用于各地耕地开发;留给地方政府部分进入地方财政,用于地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自《土地管理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七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三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都专项用于耕地开发。()。
《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关于完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办法,表述正确的是()。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专项用于()。
未按国家规定的标准足额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擅自下发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批准文件的,可以认定为什么类型的土地违法行为?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畜牧业发展的决定》中明确规定:畜牧业用地视为()用地,免收上缴省级部分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未按规定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不予批准建设用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未按期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对有关责任人员()。
A省B县2005年共收取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100万元,按照规定,可留给A省B县人民政府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万元。
国有土地收益中的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
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由当地人民政府提供补充耕地资金,通过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先行落实补充耕地,可以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国发[2006]31号规定,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纳范围,以当地()为准。
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多少上缴中央财政,多少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都专项用于耕地开发?
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30%上缴中央财政,70%留给有关()。
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专项用于()。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缴纳单位是()。
根据规定,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是指国家在新增建设用地中应取得的()。
《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的通知》(国发[2006]31号)规定,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专项用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是指国家在新增建设用地中应取得的()。
从2007年1月1日起,调整地方分成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管理方式。地方分成的70%部分,一律全额缴入市级国库。()。
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上缴中央财政,()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