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四人经协商,拟共同设立一个股份有限公司,但是四人对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不太了解,于是向律师咨询。假设你是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请回答他们提出的以下问题。如果要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规定,出资人数应为()。
甲、乙、丙、丁四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其草拟的公司章程记载的下列事项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甲、乙、丙、丁四人共同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并在拟订公司章程时约定了各自的出资方式。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赵某、钱某、孙某、李某四人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李某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了出去,李某的行为属于抽逃出资行为。
2014年5月,甲乙丙丁四人拟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与出资,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博罗县个体户陈某想到经营地工商所申请开办一家饭店,申请核准的个体工商户名称为:“博罗县俄罗斯大饭店国际公司”,后被工商所的登记注册员小李告知该名称不能核准使用,请问理由是什么?()
2010年,盐城市市共有5个县市区分别拥有一家四星级旅游饭店,除东台以外,请分别说出四个县市区名称()?
甲、乙、丙、丁四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个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其草拟的公司章程记载的下列事项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某房地产公司自筹资金20亿元,在某地兴建了一家五星级度假饭店,并将该饭店交由我国某饭店管理公司管理,据此,该房地产公司于该饭店管理公司的关系为()
张、王、李、赵四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其草拟的公司章程记载的下列事项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的是( )。
甲、乙、丙、丁四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个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其草拟的公司章程记载的下列事项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赵某、钱某、孙某和李某四人共同设立了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在履行出资义务时,孙某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后来,由于公司经营不善,负债累累。债权人为了维护自身利益,提出下列要求,其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郝某、郑某、陈某和赵某四人拟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下列关于四人出资方式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我国第一家饭店集团(公司)的是()
王某、李某和张某合伙开办一家饭店,核准登记的字号为蔷薇饭店,王某为负责人,如果该饭店及其合伙人对卫生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原告是()。
()饭店是外国人在天津开办最早的一家饭店,距今已有140多年的历史。
甲、乙、丙、丁四人共同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并在拟订公司章程时约定了各自的出资方式。股东的下列出资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2017年5月,甲乙丙丁四人拟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与出资,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甲、乙、丙、丁四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其草拟的公司章程记载的下列事项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甲、乙、丙、丁四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其草拟的公司章程记载的下列事项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多选题】甲、乙、丙、丁四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其草拟的公司章程记载的下列事项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李世民、李治和武媚娘三人合伙开了一家饭店,形式为普通合伙企业,李世民现金出资10万元,李治劳务出资,作价2万元,武媚娘以店面的使用权出资,作价5万元,三人签订了书面的合伙协议,约定利润和亏损的分配比例为1:2:3.在经营过程中,范冰拖欠该饭店餐费5000元,而合伙人李世民又欠范冰冰借款10000元,下列哪一项说法是正确的()
2、小甘、小陈、小吴和小张四人想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关于四人的出资方式,符合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是
赵、钱、孙、侯四人共同出资设立了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四人约定由赵某和侯某执行合伙事务,钱某和孙某不执行合伙事务,则钱某和孙某行使的下列权利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