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载有学生的校车在非高速路行使时速不得超过()
学校每学期要对校车安全保障、驾驶员资格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严禁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学生,凡是用于接送学生的校车必须是经交管部门审核合格的车辆。()
校车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并喷涂或者设置统一的专用标志。违反规定的处()罚款。
机动车号牌应当悬挂在车前、车后指定位置,保持清晰、完整。()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应当喷涂放大的牌号,字样应当端正并保持清晰。
学校购买或者租用机动车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应当建立()制度,并及时到公安机关和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一次记()分: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
根据《校车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校车运载学生,可以在()专用车道以及其他禁止社会车辆通行但允许公共交通车辆通行的路段行驶。
机动车遇喷涂“校车”字样并载有学生的车辆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一次记()分: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
校车新国标《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和《专用校车学生坐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为推荐性技术标准。()
学校购买或者租用机动车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应当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并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接送学生专用校车应当粘贴(),标识样式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专门接送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的车辆驾驶室两侧喷涂车属单位名称、核载人数,车身按规定喷涂统一颜色,车身后部喷涂“校车”字样、高速公路最高行驶限速。
机动车号牌应当悬挂在车前、车后指定位臵,保持清晰、完整。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拖拉机及其挂车的()应当喷涂放大的牌号,字样应当端正并保持清晰。
驾驶机动车遇到校车在道路右侧停车上下学生,同向有三条机动车道时,左侧车道后方机动车应当停车等待。
社会车辆遇校车停靠上下学生时,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将会被处200元罚款,记()分。
载运幼儿园、中小学生的校车,应当在驾驶室两侧喷涂核载人数,在车身和车厢前后明显位置喷涂‘校车‘字样。
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该机动车,处()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载有学生的校车在急弯、陡坡、窄路、窄桥以及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公里。
办理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注册登记时,查验岗应当审查标志图案、标志灯具和警报器等是否符合有关规范和标准。校车、大型客车、中型以上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在机动车回收企业解体时,车辆管理所应当派民警现场监督,不能采用远程视频监督方式。()
除大型载客汽车、校车以外的机动车因故不能在登记地检验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各地对专门用于试驾车辆,督促销售企业办理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牌证,并在车辆两侧及后部粘贴或者喷涂试乘试驾车辆字样标识。对临时用于试驾车辆,应当按照规定购买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并粘贴试乘试驾车辆字样标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其他机动车不得喷涂、安装、使用上述车辆专用的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
机动车遇喷涂“校车”字样并载有学生的车辆应当让行。 ()
按照《校车安全管理规定》,载有学生的校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00公里,在其他道路上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