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对依法应当交纳而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的车辆,可采取哪些措施?
根据《浙江省收费公路管理办法》规定,为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而产生哪些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给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造成损失或者造成人身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少交,逃交,拒交通行费适用法律().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中规定,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对依法应当交纳而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的车辆,有权拒绝其通行,并要求其补交()。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五十七条,对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等扰乱收费秩序行为,规定了相应的处置措施。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经营管理者对依法应当交纳而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的车辆,有权拒绝其通行,并要求其()车辆通行费。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经营管理者对依法应当交纳而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的车辆,有权拒绝其通行,并要求()车辆通行费。
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而故意堵塞收费道口、强行冲卡、殴打收费公路管理人员、破坏收费设施或者从事其他扰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秩序活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给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造成损失或者造成人身损害的,依法承担()。
公路经营者对依法应当交纳而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的车辆,有权(),并要求其()。
省级稽核管理单位和()应对异常通行或交易进行稽核提供相关证据对证实因非行业系统原因造成未交、少交的通行费的ETC客户由发行服务机构根据证据进行补扣。
《江西省公路条例》第()条规定,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的,由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应交通行费五倍的罚款。
()指通行收费公路的车辆因客户原因少交、未交、拒交的通行费,在指定期限内客户主动补费的业务行为
()指因客户原因存在少交、未交、拒交通行费且证据确凿的车辆追缴名单由收费机构发起限制通行追缴通行费追缴后由收费机构提供证据申请解除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中规定“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对应当交纳而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的车辆,有权拒绝其通行,并要求其补交应交纳的车辆通行费”
各参与方在通行费补费过程中应做好客户、车辆、通行介质、交易流水等相关信息的证据采集,确保相关证据信息的()
《收费公路联网运营和服务规则》规定:外部稽核类型按逃费行为分为逃费行为稽核、逃费行为稽核、逃费行为稽核、其他因客户原因少交、未交、拒交通行费行为稽核()
欠费客户经经相关单位催交后未交、补交不全或拒交时,对其进行通行费追缴的业务,属于通行费追缴行为()
外部稽核类型按逃费行为分为改变车型(车种)逃费行为稽核、改变缴费路径逃费行为稽核、利用优免政策逃费行为稽核、其他因客户原因少交、未交、拒交通行费行为稽核()
各参与方应对证据合规的未交、少交、拒交等通行车辆进行通行费、和。()
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对依法应当交纳而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的车辆,有权(),并要求其补交应交纳的车辆通行费。
相关参与方应对系统筛选出的其他拒交、逃交、少交通行费嫌疑数据开展业务稽查,主要包含()。
部联网中心、省级稽核管理单位、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发行服务机构等单位均可将通过()方式发现的因客户原因少交、未交、拒交通行费车辆加入追缴黑名单。
全网稽核业务主要针对人为原因造成的少交、未交、拒交通行费行为,主要包括哪些?()
对违反《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被确定为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的车辆,可拒绝其通行高速公路,并按照《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公路发〔2019〕99号)规定,对于失信绿通车辆如何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