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以前年度确定转业、复员的军队干部、志愿兵,不享受军队住房补贴。
对转业复员干部滞留部队情形的认定意见由其所在支队级以上单位党委研究提出并逐级上报。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军队转业干部具备()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也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属于地方人武部门管理的民兵武器仓库和军队移交或者出租、出借给地方单位使用的军队营房、营院、仓库、机场、码头,以及军队和地方人员混居的军队宿舍区发生的非侵害军事利益和军人权益的案件,由军队保卫部门侦查,公安机关配合。
未婚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安置转业军人,根据其在军队的()安排工作。
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其军龄按实际服役年限计算,不进行折算。
办理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时,申请人属于复员、退伍、转业的,应收存()和复员、退伍、转业证明复印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安置转业军人,根据其在军队的职务等级、贡献和专长安排工作。
军队转业干部外地入伍,其配偶为独生子女且配偶父母在上海有常住户口的,其转业安置可由上海市接收。判断对错
()是指符合退出现役条件且本人自愿要求复员或者刑满释放、劳动教养、被开除党籍等不宜安排转业又不具备退休条件的军队干部
军队转业(复员)干部人事档案在部队进行过专项审核,因此军队转业(复员)干部安置后可不进行专项审核工作()
因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或者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成建制成批军队干部的转业安置,由()与国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协商办理。
办理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属于复员、退伍、转业的,应当收存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和复员、退伍、转业证明复印件。属于军队的,还应当收存《军车驾驶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军人且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安置。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或者()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需携带军队转业干部行政介绍信、人员供给介绍信、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等必要材料到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办理相关报到手续,凭开具的落户介绍信到公安户籍部门办理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