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一项不属于"部分产权"房屋的分割方式()。
夫妻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本案例是关于离婚时共同租用公房的处理。张先生与肖女士是夫妻,张先生在结婚之前租用了单位的一套公房居住,结婚后张先生用夫妻二人的积蓄出资买下了该套公房,在此房屋的房产证上登记的却是张先生的名字,现在夫妻俩由于感情不和,正在商议离婚,该房屋如何分割?下列关于本案的处理,你认为正确的是()。
下列属于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的是()。
本案例是关于离婚时共同租用公房的处理。张先生与肖女士是夫妻,张先生在结婚之前租用了单位的一套公房居住,结婚后张先生用夫妻二人的积蓄出资买下了该套公房,在此房屋的房产证上登记的却是张先生的名字,现在夫妻俩由于感情不和,正在商议离婚,该房屋如何分割?如果在张先生婚前以个人财产单独购买公房的情形下,则下列哪些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哪几项是小队长在事故救援时的具体职责。()
小张和小王系夫妻,两人在2004年离婚,离婚时财产已分割完毕。离婚后,小张发现其与小王离婚时,小王故意隐瞒共同存款5万元,致该项财产未能分割。小张以此为由提起诉讼,要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5万元。对该案例我们得到的启示是()。
徐艳的父亲于2001年底去世,留有遗产8万元,徐艳因与其兄在继承问题上发生争执,故遗产一直未分割。2002年3月徐艳与王强登记结婚,同年8月徐艳取得其父遗产4万元。王强在婚前购买轿车一辆供家中使用。2004年因王强赌博且屡教不改,夫妻关系恶化,难以共同生活。2004年底徐艳向人民法院诉请离婚,王强同意离婚,但在财产分割上存在分歧。 就此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王强可否分割徐艳继承其父遗产4万元?
原被告于1980年结婚,1995年被告评上高工,1999年原被告通过房改购得单位分配的房屋产权。1999年9月双方离婚,2000年11月28日该市开始执行《××市市区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试行办法》,确定了住房补贴的发放办法,之后被告领取了未达标的房屋面积的补贴。现原告认为该补贴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的夫妻共同财产,故提起诉讼要求进行分割。关于此案例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本案例是关于"部分产权"房屋分割的案例。刘女士与王先生于1998年12月结婚。婚后二人住在王先生单位分配的已参加完房改的楼房内,此次房改的时间是1998年3月份。后来由于双方性格不和,经常因为生活琐事发生争执,于是王先生在2000年提出协议离婚,刘女士表示同意。夫妻二人在现居住房屋的分割问题上产生了纠纷,并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关于房改时支付购房款行为的说法,正确的是()。
离婚时,一方有下列哪些行为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不分?()
下列哪几项能够缓解系统瓶颈问题?()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做出的处理不得对抗夫妻的债权人。
下列哪几项是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夫妻共有的房屋,离婚时,分割住房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原则解决。
中国人甲与法国人乙在瑞士结婚并定居在瑞士。婚后因感情不和,甲回到中国提起离婚诉讼。关于该案涉及的离婚以及因离婚而引起的财产分割的法律适用问题,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本案例是关于"部分产权"房屋分割的案例。刘女士与王先生于1998年12月结婚。婚后二人住在王先生单位分配的已参加完房改的楼房内,此次房改的时间是1998年3月份。后来由于双方性格不和,经常因为生活琐事发生争执,于是王先生在2000年提出协议离婚,刘女士表示同意。夫妻二人在现居住房屋的分割问题上产生了纠纷,并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关于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原王先生所在单位房屋产权归属的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保单在夫妻离婚时可能被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是()
本案例是关于离婚时共同租用公房的处理。张先生与肖女士是夫妻,张先生在结婚之前租用了单位的一套公房居住,结婚后张先生用夫妻二人的积蓄出资买下了该套公房,在此房屋的房产证上登记的却是张先生的名字,现在夫妻俩由于感情不和,正在商议离婚,该房屋如何分割?下列关于承租公房的说法,错误的是()。
甲在结婚后,决定将婚前单独拥有产权的住房变更为夫妻共同所有,甲的配偶取得的这部分房屋产权,不需缴纳契税。()
赵华于2010年与杜娟结婚,三年后赵华的父母全款出资购买了一套住宅并且登记在张宇一人名下,夫妻二人书面约定房屋产权为两人共同所有,2017年11月双方因感情不和离婚,夫妻二人对房产归属及其权益分割产生争议,那么根据《婚姻》法规定,该套住宅应该属于哪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在规定因离婚如何分割夫妻在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和独资企业的财产份额时,坚持了()
本案例是关于"部分产权"房屋分割的案例。刘女士与王先生于1998年12月结婚。婚后二人住在王先生单位分配的已参加完房改的楼房内,此次房改的时间是1998年3月份。后来由于双方性格不和,经常因为生活琐事发生争执,于是王先生在2000年提出协议离婚,刘女士表示同意。夫妻二人在现居住房屋的分割问题上产生了纠纷,并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关于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原王先生()
李某(男)与金某(女)婚后共同出资取得“部分产权”的房屋一套,现双方要求离婚,对该房屋分割的正确表述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