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某建设单位与甲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约定由甲承建办公楼。接着甲又与乙施工单位签订一份《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由乙承包该办公楼的建设任务并承担所有责任。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位于北京海淀区的甲公司与位于朝阳区的乙公司签订合同,约定乙承建甲公司位于西城区的新办公楼,合同中未约定仲裁条款。新办公楼施工过程中,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工程增加工作量、工程进度款等问题发生争议。双方在交涉过程中通过电子邮件约定将争议提交某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其后甲公司考虑到多种因素,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解除合同。何地法院对本案具有诉讼管辖权?
甲公司承建乙公司的一栋商品楼,在施工期间,甲公司的下列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甲建筑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合同,由甲承建乙的一幢办公楼。但截至竣工前,甲公司尚未取得建筑施工资质,办公楼验收合格。因此,甲公司和乙公司产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与乙7月1日订立合同,规定甲应于8月1日交货,乙应于8月7日付款。7月底,甲发现乙财产状况恶化,无支付货款之能力,并有确切证据,遂提出终止合同,但乙不同意。基于上述因素,甲于8月1日未按约定交货。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有关该案的正确表述是()。
甲公司承建乙公司的一栋商品楼,施工期间甲公司的下列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与乙建筑工程公司签订了一份工程承包合同,由乙建筑工程公司承建甲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一栋高级公寓工程。合同约定了具体的工程进度要求,甲房地产开发公司按照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施工技术落后,乙建筑工程公司没有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相应的第一期工程,甲房地产开发公司因此拒绝向乙建筑工程公司全额支付约定的工程款。甲房地产开发公司行为的法律依据是行使()。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乙公司承建甲公司的办公楼,但乙公司并无相应的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根据施工合同,甲建设单位应于2009年9月30日支付乙建筑公司工程款。2010年6月1日,乙单位向甲单位提出支付请求,则就该项款额的诉讼时效()。
甲与乙订立合同,规定甲应于1997年8月1日交货,乙应于同年8月7日付款。7月底,甲发现乙财产状况恶化,没有付货款之能力,并有确切证据,遂提出中止合同履行,要求乙提供担保,但乙未允。基于上述因素,甲于8月1日未按约定交货。依据合同法,有关该案的正确表达是:()
甲公司中标成为某市一幢32层酒店大楼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人。有关事件如下:(1)生效的总承包合同约定,可将水电暖通安装工程分包,分包施工单位为乙公司。(2)乙公司在与甲公司签订分包合同后,又把其中的水电安装工程分包给了一家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安装公司丙。(3)甲公司在签订总包合同后,又与一家总承包二级资质房屋建筑工程公司丁签订了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承包合同。上述合同中,合法有效的是()。
甲乙订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应于2013年9月1日向乙交付货物,乙应于9月8日向甲支付货款。8月底,甲发现乙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并有证据证明;在9月1日时,甲可以采取的措施是()。
甲乙订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应于2009年9月1日向乙交付货物,乙应于9月8日向甲支付货款。8月底,甲发现乙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并有证据证明;则在9月1日时,甲可以采取的措施是()
甲向乙出售房屋,约定甲应于10月20日前向乙交付房屋并办理产权登记,乙应于10月21日前付款。10月18日,甲又将该房屋出售于丙,双方并办理了产权登记,但未交付房屋。根据《合同法》,在10月20日前乙:()
甲公司与A建筑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A公司作为总承包商承建甲公司的一栋厂房。该厂房竣工后经验收不合格,后甲公司发现A公司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A公司对承建的厂房进行了修复,则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第60题:甲公司改建办公大楼, 工程投资额为500万元。该工程由乙建筑集团承建, 根据《建筑法》关于施工许可证的有关规定,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第180题:甲施工企业承建乙公司综合楼一幢。根据施工合同, 乙应于2014年4月10日前支付剩余工程款50万元, 乙届时未予支付。甲在索要余款过程中, 依次经过以下环节, 综合考虑各环节, 其中可使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
甲与乙订立合同,规定甲应于1997年8月1日交货,乙应于同年8月7日付款。7月底,甲发现乙财产状况恶化,没有付货款之能力,并有确切证据,遂提出终止合同,但乙未允。基于上述因素甲于8月1日未按约定交货。依据合同法原理,有关该案的正确表述是:( )
甲施工企业与乙设备安装公司于2009年2月1日签订了设备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甲施工企业应于设备进场后两周内支付乙设备安装公司租金。2009年3月1日,工程开工,设备如期进场。但直到2009年4月1日,甲施工企业仍未支付乙设备安装公司租金。那么,乙设备安装公司的诉讼时效截止时间为()。
甲与乙7月1日订立合同,规定甲应于8月1日交货,乙应于8月7日付款。7月底,甲发现乙财产状况恶化,无支付货款之能力,并有确切证据,遂提出终止合同,但乙不同意。基于上述因素,甲于8月1日未按约定交货。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有关该案的正确表述是()
甲建筑工程公司与乙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一份承包合同,由甲公司承建乙公司开发的某住宅小区项目。在施工工程中,甲公司依法分立为丙建筑工程公司和丁建筑材料供应公司,分立协议约定,该住宅小区项目由丙公司负责完成。在项目竣工验收时被认定为不合格,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应当由()。
(八谦所)甲与乙订立合同,规定甲应于1997年8月1日交货,乙应于同年8月7日付款。7月底,甲发现乙财产状况恶化,没有付货款之能力,并有确切证据,遂提出终止合同,但乙未允。基于上述因素甲于8月1日未按约定交货。依据合同法原理,有关该案的正确表述是()
甲与乙订立合同,规定甲应于 2017 7 年8月1日交货,乙应于同年8月7日付款。7月底,甲发现乙财产状况恶化,没有付货款之能力,并有确切证据,遂提出终止合同,但乙未允。基于上述因素,甲于8月1日未按约定交货。依据合同法,有关该案的正确表达是()
甲与乙订立合同,规定甲应于1997年8月1日交货,乙应于同年8月7日付款。7月底,甲发现乙财产状况恶化,没有付货款之能力,并有确切证据,遂提出终止合同,但乙未允。基于上述因素,甲于8月1日未按约定交货。依据合同法原理,有关该案的正确表达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