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标准规定,按起重机工作的利用等级和载荷状态将起重机分为()种工作级别。
起重机的利用等级按起重机设计寿命期内总的工作循环次数N分为()等级。
平台升船时不允许超过规定的最大可变载荷和升船载荷,漂浮状态时不得超过()。
按桥式起重机设计寿命期内总的工作循环次数的不同分为()。
单机的起重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载荷的()
《起重机设计规范》(GB/T3811—2008)规定,()是指在起重机正常工作时经常发生的载荷,包括由重力产生的载荷,由驱动机构或制动器的作用使起重机加(减)速运动而产生的载荷及因起重机结构的位移或变形引起的载荷。
石材在水饱和状态下,经规定次数的冻融循环后,若无贯穿缝且质量损失不超过5%,强度损失不超过()时,则为抗冻性合格。
规定起重机在各种工作状态下允许吊装的载荷曲线,称为()。
起重机的利用等级是按起重机设计寿命期内总的工作循环次数来划分的,共分为()级。
起重机如需负载移动时,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起重量的()
疲劳是指许多零件工作时随的应力值通常都低于制作材料的屈服点或规定残余伸长应力,零件在这种循环载荷作用下,经过一定循环次数后仍会产生裂纹或发生突然断裂,这种现象称为疲劳。
为设计起重机方便起见,把整个范围内可能的工作循环次数分成()个利用级别。
GB17495-98《港口门座起重机技术条件》规定,起重机必须装设超载保护装置,当起升载荷超过额定起重量时,超载保护装置应自动停止机构工作并发出,仅允许起升机构作()运转。
某起重机有三种起升载荷工况。第一种工况的起重量等于起重机的最大起升载荷Pmax,作用次数占总循环次数的30%;第二种工况的起重量是最大起升载荷的1/2,作用次数占总循环次数的20%;第三种工况的起重量是最大起升载荷的1/4,作用次数占总循环次数的50%。指数m=3。该起重机的载荷谱系数接近于()。
起重机的利用等级是按起重机设计寿命期内总的工作循环次数划分为8个级别。
履带起重机如带载行走,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起重量的()
起重机起升载荷状态是该起重机设计预期寿命期限内,它的各个有代表性的起升载荷值的大小及各相对应起吊次数,与起重机的额定起升载荷值的大小及总的起吊次数的比值情况。
《起重机术语第1部分:通用术语》(GB 6974.1—2008)规定,回转速度w是指:在稳定运动状态下,起重机转动部分的回转()。其测定方法规定为:在10m高处风速不超过3m/s条件下,起重机置于水平场地上,带工作载荷、幅度最大时进行测定。
具有不同安全工作负荷相应不同臂幅的起重机 应设有在给定臂幅能自动显示最大安全工作负荷的载荷指示器,并应能:1在载荷达到95%安全工作负荷时发出警报;2在载荷超过95%安全工作负荷时发出警报;3在载荷到达110%安全工作负荷时自动切断运转动力;4在载荷超过110%安全工作负荷时自动切断运转工作()
《起重机设计规范》(GB/T3811—2008)规定,起重机的坡道载荷是指位于斜坡(道、轨)上的起重机()及其总起升载荷沿斜坡(道、轨)面的分力。对于轨道式起重机(含铁路起重机),当轨道坡度不超过0.5%时不考虑坡道载荷,否则按出现的实际坡度计算坡道载荷。
《塔式起重机设计规范》(GB/T13752—1992)规定,塔式起重机的机构工作级别按机构的利用等级和载荷状态分为()级。
我国从实际使用出发,规定塔式起重机的起重力矩值,以基本臂的最大工作幅度与相应的起重载荷的乘积值表示。
履带起重机如需带载荷行走时,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起重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