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擅自决定、处理其无权处理的事务,或者故意违法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行政许可。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工作中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甲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甲的行为是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
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
财政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 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滥用职权罪或者玩忽职守罪。财政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上述罪行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处( )有期徒刑。
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滥用职权罪。()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不依法正当行使职权或者任意扩大自己的职务权限,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
《招标投标法》规定,对招标投标活动依法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
救灾捐赠受赠人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致使捐赠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由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到重大损失的处()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由于勘测设计失误、施工质量低劣、调度运用不当以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导致大坝事故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不正确履行或者放弃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故意刁难的,徇私舞弊,伪造检验结果的,或者玩忽职守,延误检验出证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严重损失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财政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 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滥用职权罪或者玩忽职守 罪。财政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上述罪行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处() 有期徒刑。
根据《刑法》第397条规定,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财政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最大损失的,构成滥用职权罪或者玩忽职守罪,财政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上述罪行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有期徒刑。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侵吞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