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确定的放射工作人员年有效剂量限值是()mSv,公众成员的年剂量限值为()mSv/年。
《电离辐射防护和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规定的职业照射个人剂量限值是:连续5年的年平均有效剂量(),但任何一年的有效剂量限值为50mSv。
辐射防护水平应由个人剂量限值决定。
《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GB11806-2004)规定,在放射性物品运输中,防护与安全应该是()的,以使个人剂量的大小、受照射人数以及引起照射的可能性,在考虑了经济和社会因素之后,应保持在合理可行尽量低的水平,而且人员所受剂量应该低于国家规定的相应的剂量限值。
辐射防护三原则中个人剂量的限制所规定的剂量限值是()。
我国放射防护标准中规定公众年剂量限值是()
《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GB11806-2004)规定,在放射性物品运输中,防护与安全应该是最优化的,以使个人剂量的大小、受照射人数以及引起照射的可能性,在考虑了经济和社会因素之后,应保持在合理可行尽量低的水平,而且人员所受剂量应该()国家规定的相应的剂量限值。
辐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限值仅包括职业照射的剂量,而不包括()和()。
根据辐射防护基本原则,核动力厂设计时必须采取措施以达到下列设计目标:个人照射量不得超过由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确定的相应规定限值。可以用()单位给出照射量。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对核动力厂工作人员职业照射的剂量限值的规定是:任何一年中的有效剂量()mSv。
对于公众个人全身所受辐射照射的年剂量当量应限值低于()
一切伴有辐射照射的实践和设施,都应当符合实践的正当性和辐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并确保个人所受的照射()相应的剂量限值。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对核动力厂工作人员职业照射的剂量限值的规定是:四肢(手和足)或皮肤的年当量剂量()mSv。
国际基本安全标准规定,公众受照射的个人剂量限值为每年()毫希沃特,而乘飞机往返东京与纽约受到的辐射剂量是0.2毫希沃特。
辐射防护的基本原则包括:辐射实践正当化、辐射防护最优化和个人剂量限值这三个。
我国放射防护标准中规定公众年剂量限值是()。
辐射防护的三原则:辐射实践的正当性、射防护的最优化和个人剂量限值。
电离辐射剂量当量的公众限值是 5 年平均 5mSv/ 年。
过量电离辐射是人类健康的大敌。联合国原子辐射效应委员会指出:每人每年可接受的辐射剂量限值为()。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规定的公众个人剂量限值是指A.职业照射B.医
在ICRP第103号出版物修订的防护体系中,规定了在计划照射情况下所有被监管的源仍采用()的个人剂量限值,其值仍维持1990年建议书的值。
为了避免发生辐射的确定性效应,并把随机性效应发生率降至可接受的水平,必须对个人剂量加以限制。公众成员所受到的照射剂量限值中,年有效剂量是()。
个人受到由可控制的源和实践产生的辐射照射,不得超过有关权威标准中规定的剂量当量限值。( )
田湾核电站对辐射工作人员制定的个人剂量管理目标值,对全身,即有效剂量的具体规定是()mS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