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现场互监组与生活现场互监组应保持()。
下列罪犯不得担任互监组长()。
互监组成员必须做到“四固定”、“六不分开”,“六不分开”即生产劳动不分开、开会学习不分开、睡觉床铺不分开、休息娱乐不分开、()、购物看病不分开。
罪犯互监组成员“四固定”包括()
罪犯互监组“五固定”是什么内容。
罪犯擅自脱离互监组的,同组成员应立即报告执勤警察,警察应立即处置。对擅自脱离互监组的罪犯,一律予以通报批评。
互监组编排、调整应坚持()的原则。
劳动现场应悬挂互监组一览表,明示互监组和临时互监组序号、()、()。
互监组成员必须做到()。
新入监罪犯在入监教育(含二次入监教育)期间,应根据()等情况,及时编排互监组,指定互监组长,并做好登记。
罪犯互监小组人数应为()。
互监组成员因()等不满3人时,需即时调整。
罪犯出现()等情形,在无法使用整建制互监组时,应及时编排临时互监组,指定临时互监组长,并告知罪犯。
出现哪些情形时,应给予互监组成员相应处理()。
监区(分监区)互监组定置管理图和互监组标识的()需符合省局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互监组成员相应奖励()。
互监组成员床铺、劳动岗位应做到()。
罪犯列队应按照互监组序号,依次排列,队位固定,互监组长位于()。
互监组成员之间应做到(),互帮互助互学。
互监组成员之间有拉帮结派,相互包庇,矛盾激化或互监作用弱化时要()。
互监组实行()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监督岗、值班员互监组编排应遵循()原则,具备互视、互监、互控条件,利于相互监督制约。
互监组成员应保持(),一般不得随意调整。
监区(分监区)每天应随机检查()以上互监组,并做到()所在互监组必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