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的企业可以开立()账户进行资金集中运营管理。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是指以()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企业集团的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外币资金归集所集中管理的外汇资金,是集团成员公司的外汇资本金账户、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内的可自由支配的资金。
C类企业为跨国集团集中收付成员公司的,该企业不得继续办理集中收付汇业务;C类企业为跨国集团集中收付汇主办企业的,停止整个集团的集中收付汇业务()
从国外引进的人员担任财务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应在国际知名跨国金融机构或大型企业集团从事资金集中管理()年以上。
()是指农业银行为集团公司客户提供的,在现行委托贷款的框架下,以外汇头寸日内集中方式,对成员公司的外汇资金进行集中管理的资金归集产品。
在设立财务公司的情况下,集团资金集中管理的“收支一体化”模式,其特点是成员单位在商业银行的账户、财务公司在商业银行的账户是各自独立的。
预算单位所属结算成员单位可在资金集中核算机构开设内部结算帐户。
()是指农业银行为集团客户提供的无主账户的资金池服务,用有资金富余集团成员单位的资金调剂补充至资金临时短缺的成员单位。
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净额结算是指主办企业通过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集中核算其境内外成员企业()项下外汇应收应付资金,合并一定时期内外汇收付交易为单笔外汇交易的操作方式。
集团成立财务公司的目的在于为集团资金管理、内部资本市场运作提供有效平台,因此,财务公司注册资本金只能从成员单位中募集。
2006年修订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将财务公司定位为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财务公司除了负责集团公司或跨国公司内部各成员企业间的财务协调和资金调度外,还可以从事()。
跨国公司可以根据经营需要,在所在地银行开立(),集中运营管理境外成员企业资金及从其他境外机构借入的外债资金。
跨国企业集团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其参加资金归集的境内外成员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实施企业集团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的内部成员间外汇资金境内划转,境内申报时选择的交易编码为()
集团资金集中管理模式中的总部财务统收统支模式,有利于调动成员企业开源节流的积极性。
参加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的企业可以指定()家成员公司作为丰办企业。
跨国公司开展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需上年度全部成员企业外汇收支规模超过()亿美元。
所谓分权,是指决策权在组织系统中较低管理层次的一定程度上的分散,组织的权力不是集中在某个成员,而是分散在组织内部
开展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的企业中,中资成员单位可以使用共享外债。()
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中成员企业可与主办企业无直接或间接持股关系,但需属于同一母公司控股的兄弟公司()
根据《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跨国公司应满足上年度本外币国际收支规模超过()亿美元(参加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的境内成员企业合并计算)
跨国公司的主办企业可持备案通知书,在经备案的合作银行直接开立,办理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