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国家阶段的国际申请,如果指定了中国的发明专利,自优先权日起()内应当提出实质审查请求。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根据专利合作条约实施细则第17条的规定,如果申请人向受理局提交了优先权文件或者向受理局提出制作优先权文件的要求,作为指定局的专利局还可以要求申请人本人提供优先权文件副本。
在国际阶段申请人声称按照专利合作条约第34条作出修改,但未被审查员采纳,因而没有作为专利性国际初步报告附件传送的,在进入国家阶段时申请人可以再将该内容作为按照专利合作条约第34条的修改向专利局提出。
申请人自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期限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可以享有优先权。
进入国家阶段的国际申请,只能是根据专利合作条约第39条经过国际初步审查的国际申请。
中国积极参加()保护知识产权的主要()和条约。自1980年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后,中国相继加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专利合作条约》等10多个国际公约、条约、协定或议定书。
如果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四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即行公布。
具有船舶优先权的海事请求,自优先权产生之日起满()年不行使的,该优先权消灭。
专利局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专利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即行公布。
专利权人身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4年,或自专利批准之日起满3年,无正当理由,不实施或不充分实施专利的,任何人都可以提出专利强制许可.
专利权人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4年,或自专利批准之日起满3年,无正当理由,不实施或不充分实施专利的,任何人都可以提出专利强制许可.
在国际阶段虽然提出过,但是由于不符合专利合作条约实施细则第46条的规定而未被国际局接受的修改,在进入国家阶段时可以再作为按照专利合作条约第19条的修改提出。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即行公布。
根据《专利合作条约》的相关规定,国际专利申请案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发明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专利法规定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即行公布。
申请人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期限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可以享有优先权。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有优先权的,自优先权日)起满18个月后,即行公布。
公开日,是指专利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专利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的日子。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
发明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合格,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公告授权。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专利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即行公布()
专利权人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4年,或自专利批准之日起满3年,无正当理由,不实施或不充分实施专利的,任何人都可以提出专利强制许可()
我国专利法规定,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按有关国际条约,可享有优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