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有()。
2016年2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在上海、海南、武汉等地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其中规定,经认定的技术先进性服务企业,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其它类型服务企业参照20%~25%的税率执行)。这一政策实施旨在() ①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②减轻企业税收负担,使初次分配更公平 ③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协调发展 ④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建设生态文明国家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外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可以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外商投资企业有()
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从2010年至今,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均规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1.0分)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对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设在西部地区以相关规定新增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在2014年10月1日起,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外汇出境利润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没有给予普遍的免税政策。()
设在经济特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在经济特区发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的外国企业和设在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可以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外商投资企业有()。
下列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减按15%税率纳税的有( )。
某小型微利企业2019年度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为90万元,其应减按()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自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应纳税所得额分为两段计算,一是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为()
小型微利企业减按15%的所得税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自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对其来源于境外所得可以按照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在计算境外抵免限额时,按照15%的优惠税率计算境内外应纳税总额。()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可以减按20%或者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