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挡式结构顶部水平位移监测点的间距不宜大于()。
发射与接收声波换能器应以相同标高或保持固定高差同步升降,测点间距不宜大于()mm。
根据《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8.2.3要求,土钉墙、重力式挡墙顶部水平位移监测点的间距不宜大于()m。
路基变形沉降观测点一般地段沉降观测断面的布置间距为()
基坑监测点水平间距不宜大于()。
某次干道,道路实际路宽为20m,采用双侧对称布灯,悬挑长度为1m。按第2小题之灯具安装高度,要求灯具间距不宜大于()。
根据《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DB11/489-2016)第9.4.6条,道路沉降监测点的间距不宜大于()m,且每条道路的监测点不应少于()个,必要时,沿道路方向可布设多排测点。
地基土分层沉降观测点应在建筑地基中心附近2m×2m或各点间距不大于()的范围内,沿铅垂线方向上的各层土内布置。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试题围护墙或基坑边坡顶部的监测点水平间距不宜大于()
贯入法检测砌筑砂浆时,相邻测点水平间距不宜小于240mm,每条灰缝测点不宜多于3点。
监测点宜布置在建筑物角点、中点位置,沿周边布置间距宜为6~20m,且每边不应少于()个。
地表沉降测点横向间距为()
基坑监测点水平间距不宜大于()。
建筑基坑工程中围护墙或基坑边坡顶部的水平和竖向位监测点,其水平间距不宜大于(),每边监测点总数目不宜少于()个。()
围护墙及基坑边坡顶部的水平和竖向位移监测点应沿基坑周边布置,周边中部、阳角处应布置监测点,监测点水平间距不宜大于20m,每边监测点数目不宜少于()个。
依据《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8.2.4,基坑周边建筑物沉降监测点应设置在建筑物的结构墙、柱上,并应分别沿平行、垂直于坑边的方向上布设。在建筑物邻基坑一侧,平行于坑边方向上的测点间距不宜大于15m。垂直于坑边方向上的测点,宜设置在柱、隔墙与结构缝部位。垂直于坑边方向上的布点范围应能反映建筑物基础的沉降差。必要时,可在建筑物内部布设测点。
根据《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8.2.5要求,地下管线沉降观测点水平间距不宜大于()m。
第569题:基坑监测点水平间距不宜大于()。
发射与接收声波换能器应以()同步升降,测点间距不宜大于250mm。
地表沉降测点櫝向间距宜为().在隧道中线附近测点应适当加密。
支挡式结构顶部相邻水平位移监测点的间距不宜大于(),且基坑各边的监测点不应少于3 个。基坑周边有建筑物的部位、基坑各边中部及地质条件较差的部位应设置监测点
采用贯入法检测砌筑砂浆强度时,相邻两测点的水平间距不宜小于240mm,每条灰缝测点不宜多于2点()
监测点宣布置在建筑物角点。中点位置。沿网边布置间距宜为6~20m,且每边不应少于()个。
根据《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第5.2.1条款,围护墙顶部的水平位移和竖向位移监测点应沿围护墙的周边布置,围护墙周边中部、阳角处应布置监测点。监测点间距不宜大于()m,每边监测点数目不应少于3 个。监测点宜设置在冠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