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境外各国已缴纳的所得税税款超过计算出的该国‚境外所得税税款扣除限额的,应从应纳税总额中按实际扣除。
企业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已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款,在汇总纳税并按规定计算的扣除限额扣除时,如果境外实际缴纳的税款超过抵免限额,对超过的部分可处理的方法是()。
在汇总缴纳所得税时,企业境外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额超过规定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外的应税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在抵免限额范围内从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5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之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外的应税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在抵免限额范围内从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5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之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中国居民企业A公司,在甲国投资设立了B公司,甲国政府为鼓励境外投资,对B公司第一个获利年度实施了企业所得税免税。按甲国的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8%。A公司获得了B公司免税年度分得的利润800万元。根据中国和甲国政府签订税收协定规定,A公司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可抵免的境外已纳税款是()。
我国某居民企业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013年度取得境内应纳税所得额200万元,境外分公司应纳税所得额60万元,在境外已缴纳企业所得税9万元。2013年度该公司汇总纳税时实际在我国应缴纳企业所得税是( )万元。
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负担的部分,可以作为该居民企业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在规定的抵免限额内抵免。()
纳税人有境外所得的,其企业所得税扣除限额应当分国不分项计算。()
在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企业境外所得超过规定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中国居民企业A公司,在甲国投资设立了B公司,甲国政府为鼓励境外投资,对B公司第一个获利年度实施了企业所得税免税。按甲国的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8%。A公司获得了B公司免税年度分得的利润800万元。根据中国和甲国政府签订税收协定规定,A公司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可抵免的境外已纳税款是()万元。
国内企业在境外取得的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计算方法是()。
纳税人在境外实际缴纳的税额准予在计税时予以抵免,但最多不能超过境外所得按中国税法计算的抵免限额。
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负担的部分,可以作为该居民企业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居民企业从其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收益,境外所负担的税额则不能抵免。
中国居民企业A公司,在甲国投资设立了B公司,甲国政府为鼓励境外投资,对B公司第一个获利年度实施了企业所得税免税。按甲国的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8%。A公司获得了B公司免税年度分得的利润800万元。根据中国和甲国政府签订税收协定规定,A公司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可抵免的境外已纳税款是()万元
国内企业在境外取得的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的计算方法是()
2016年甲居民企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从境外取得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企业申报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款为20万元,因客观原因无法进行核实。后经企业申请,税务机关核准采用简易方法计算境外所得税抵免限额。该抵免限额为()万元
中国居民企业A公司,在甲国投资设立了B公司,甲国政府为鼓励境外投资,对B公司第一个获利年度实施了企业所得税免税。按甲国的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8%。A公司获得了B公司免税年度分得的利润800万元。根据中国和甲国政府签订税收协定规定,A公司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可抵免的境外已纳税款是()万元
境内某居民企业某纳税年度取得从甲国分公司分回的税后收益45万元。甲国规定的所得税税率为20%,但由于该分公司符合当地税收优惠政策,实际只缴纳税款5万元。假设适用税收饶让抵免应纳税额的规定,该居民企业的境外所得在境内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万元
境内居民A企业从甲国取得B分支机构营业利润100万元,已在甲国实际缴纳所得税20万元,虽有甲国政府机关核发的具有纳税性质的凭证,但因客观原因无法真实、准确地确认已经实际缴纳的所得税,因此,A企业的境外所得税抵免适用简易办法计算。假设,A企业为取得B分支机构营业利润发生的共同支出为10万元。A企业实际抵免所得税额为()万元。
某境内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2019年度取得境内应纳税所得额160万元,境外分公司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在境外已缴纳企业所得税10万元。2019年度该公司汇总纳税时实际在我国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万元
企业当年境外一国可抵免税额中既有属于当年已直接缴纳或间接负担的境外所得税额,又有以前年度结转的未逾期可抵免税额时,应首先抵免当年已直接缴纳或间接负担的境外所得税额后,抵免限额有余额的,可再抵免以前年度结转的未逾期可抵免税额,仍抵免不足的,继续向以后年度结转。()
某居民企业2019年度境内所得800万元,设在A国的分公司取得所得300万元,已向A国缴纳所得税90万元(持完税凭证) ;设在国的分公司取得所得100万元,已向国缴纳所得税20万元(持完税凭证)。要求计算该居民企业本年度的分国抵免税额和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
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对其来源于境外所得可以按照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在计算境外抵免限额时,按照15%的优惠税率计算境内外应纳税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