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本票的()、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本票无效,其他记载事项更改的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
票据和结算凭证的金额、出票或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和()不得更改,更改的支票无效。其他内容如有更改,必须由出票人加盖预留银行印鉴证明。
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如有更改,该票据无效。
以下由出票人进行了更改并在更改处签章证明的票据,银行可以受理的是()
柜员收到客户提交的现金支票,审查凭证是否合法、有效,支票必须记载的事项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是否更改,若有更改是否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
()不得更改,更改的支票无效。其他内容如有更改,必须由出票人加盖预留银行印鉴证明。
对票据上可以更改的事项,更改时无需原记载人签章证明。
支付凭证上的支付密码如有更改,应由签发人在更改处签章。()
票据和结算凭证的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单位签章更改。
光票托收业务中,票据正面的记载事项如有更改,表述错误的是()。
票据的()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
支票的金额可以由出票人更改,并由出票人在更改处签章证明。()
外币票据托收中,票据正面的记载事项()中的任意一项如有更改,即使有出票人的签章证明,我行也不予受理。
票据和结算凭证的金额、出票或签发日期、()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
各种凭证不得随意涂改、挖补。除了各种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大小写金额、出票或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外,其他记载事项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在更改处签章证明。
支票的()不得更改,更改的支票无效。其他记载事项如有更改,必须由有权更改人在更改处加盖预留银行签章证明。
原记载人对票据上可以更改的记载事项更改时,应在更改处签章证明。()
外币票据托收中,票据正面的记载事项如有更改,必须由出票人在更改处签章证明,否则我行不予受理,但如果更改处为票面金额、出票日期或收款人中的任意一项,即使有出票人的签章证明,我行也不予受理。
对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在更改处签 章证明。
票据和结算凭证的记载事项中,可以更改的内容是()。A.金额B.出票或者签发日期C.收款人名称D.用途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签发票据时,可以更改的项目是()。A.出票日期B.收款人名称C.用途D.票据
票据法规定票据上绝对不可以更改事项有(),更改的票据无效,其它记载事项可以更改,更改时原记载人签章证明
出票人按规定可对支票的下列要素进行更改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