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意记载事项是指《票据法》不强制当事人必须记载而允许当事人自行选择,不记载时不影响票据效力,记载时则产生票据效力的事项。()
票据出票行为中属于任意记载事项的有()
以下哪一项不属于票据汇票正面记载的7个必须事项()。
银行受理光票托收后,在票据正面加盖划线章,背面经银行有权签字人签字或银行备付章,填制信封,登记()登记簿,使用“2301表外单笔收”记载表外科目
外币票据托收中,经办行收票后,应在每张托收票据的正面左上角加盖划线章,划线分为()
任意记载的事项一旦在票据上记载,就产生票据上的效力
外币票据托收中,有些票据正面或背面事先印就了签发限额,票面金额必须在该票据规定的限额之内。
保证人应当依照票据法的规定,在票据或者粘单上记载保证事项。保证人为()保证的,应当在票据的正面记载保证事项。
在外币票据的买入和托收业务中,对于外币票据要素的审核主要包括()。
光票托收业务中,票据正面的记载事项如有更改,表述错误的是()。
《票据法》规定,保证人为出票人、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保证的,应在票据的正面记载保证事项。
外币票据托收中,经办行应建立外币票据托收登记簿,或在业务系统中将外币票据托收的主要内容予以登记。
保证人为()保证的,应当在票据的正面记载保证事项。
票据正面()中的任意一项如有更改,即使更改处有出票人的签章证明,农行也不予受理。
在“外币票据托收”的业务流程中,()负责票据审核。
票据的保证人为背书人保证的,应在票据的正面记载保证事项。
外币票据托收中,无论采用何种托收方式,我行对托收票据发生的退票均保留随时向()追索的权利。
票据的记载事项分为必须记载事项、任意记载事项、()效力的记载事项和不得记载事项四类。
外币票据托收中,票据正面的记载事项如有更改,必须由出票人在更改处签章证明,否则我行不予受理,但如果更改处为票面金额、出票日期或收款人中的任意一项,即使有出票人的签章证明,我行也不予受理。
保证人为出票人、承兑人保证的,应将保证事项记载在票据的正面;保证人为背书人保证的,应将保证事项记载在票据的背面或粘单上,并按照《票据法》的规定在汇票或者粘单上记载下列事项()
外币票据托收业务中,()是指我行根据代理行协议,将符合要求的票据寄给代理行,由其在协议规定期限内或者贷记我行账户,或者通知退票,托收款项贷记我行账户后,该代理行承担票据正面的风险,但对于票据背面的风险如背书缺失、背书不正确、背书不完整、背书伪造等情况对我行仍然保留追索权
有的事项在支票-仁记载后,该记载本身无效但不影响票据的效力,以下各项中的哪一项属于这种事项?()
票据法规定的转让背书必须记载的事项中,哪一项是相对应记载事项,如果欠缺记载,背书仍然有效()
依票据法规定,记载后不发生票据法上的效力,但能产生其他法律上的效力的事项是票据的任意记载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