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汽车和总成的修理质量,应分段对总成和整车()进行管理和控制
汽车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km。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或者整车修理的,应当进行维修质量检验。检验合格的,维修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签发机动车维修合格证。
汽车、摩托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标准有()。
汽车大修工时应包括整车个总成的()、修理、装配、调试等作业的工时。
汽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
汽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
机动车进行一级维护、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或者整车修理的,应当实施维修前诊断检验、维修过程检验和竣工质量检验制度。
《道路运输条例》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或者整车修理的,应当进行维修质量检验。检验合格的,维修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签发()。
送修汽车和总成修竣检验合格后,承修单位应签发(),并和技术档案,维修技术资料一起移交托修方。
汽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
汽车总成送修时,承修单位与送修单位应签订合同,商定送修要求,()和质量保证等。
获得二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不可以从事整车修理、总成修理工作。()
汽车维修企业对车辆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的,应当建立车辆维修档案。
获得二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二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从事相应车型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专项修理和维修竣工检验工作。
凡是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作业的,必须经竣工质量检验合格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按《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从事整车修理与总成修理的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建立和实施机动车维修检验制度和质量保证期制度。()
摩托车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标准有()。
交通部2005年第7号令规定,汽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0km或者()日。
《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第1部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GB/T16739.1—2004)对汽车整车维修企业的定义是:有能力对所维修车型的整车、各个总成及主要零部件进行各级维护、修理及更换的维修企业。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中规定,获得()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从事相应车型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专项修理和维修竣工检验工作。
汽车维修质量检验时,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对维修的整车、总成、零部件等的特性进行测定()
大型养路机械的修程分为、定期检查保养、年修、全面检修(总成大修)和整车厂修()
汽车维修质量检验时,通过一定的对维修的整车、总成、零部件等的质量特性进行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