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1年9月1日销售产品一批给丙公司,价款为600000元,增值税为102000元,双方约定丙公司应于20×2年6月30日付款。甲公司20×2年4月10日将应收丙公司的账款出售给工商银行,出售价款为520000元,甲公司与工商银行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在应收丙公司账款到期,丙公司不能按期偿还时,银行不能向甲公司追偿。甲公司已收到款项并存入银行。甲公司出售应收账款时应作的会计分录为()
丙公司为上市公司,2012年1月1日发行在外的普通股为10000万股。4月1日,定向增发4000万股普通股作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价,于当日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7月1日,根据股东大会决议,以2012年6月30日股份为基础分派股票股利,每10股送2股。2012年度合并净利润为13000万元,其中归属于丙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部分为12000万元。则丙公司2012年度的基本每股收益是()。
2011年1月1日,甲公司计划购入一幢办公楼用于出租,4月20日,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经营租赁合同,约定自购买日起,将该办公楼出租给乙企业,为期3年。5月25日,购入该办公楼,取得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000万元,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同时为购入该办公楼谈判费用为0.2万元,差旅费为0.3万元。 要求:
2017年5月10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一张金额为50万元,出票后1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经其开户银行P银行承兑后交付乙公司。5月15日,乙公司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丙公司。5月20日,丙公司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丁公司,并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5月25日,丁公司在票据上记载“只有戊公司交货后,该背书转让方发生效力”的字样,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戊公司。6月12日,戊公司向P银行提示付款时,P银行以甲公司存款不足为由拒绝付款。关于该票据当事人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甲公司2010年12月1日取得乙公司应收票据一张,票据面值为2000万元,6个月期限,票面利率为2%;2011年3月1日企业以不附追索权方式将该票据贴现给丙银行,贴现率是0.5%。则甲公司应收票据的贴现息是()
丙公司为上市公司,2012年1月1日发行在外的普通股为10000万股。2012年4月1日,定向增发4000万股普通股作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对价,于当日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7月1日,根据股东大会决议,以2012年6月30日股份为基础分派股票股利,每10股送2股。2012年度合并净利润为13000万元,其中归属于丙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部分为12000万元。则丙公司2012年度的基本每股收益是()。
甲公司、乙公司和丙公司2014年7月1日共同出资设立丁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甲公司持有丁公司注册资本的30%,乙公司和丙公司各持有丁公司注册资本的35%,丁公司为甲、乙、丙公司的合营企业。甲公司以一项房产出资,该房产的原价为1800万元,累计折旧为1000万元,未计提减值,公允价值为1500万元。则甲公司在7月1日编制合并报表时针对该项交易应该抵销损益的金额为()。
甲公司于2007年4月1日签发同城使用的支票1张给乙公司,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付款人为丙银行。次日,乙公司将支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2007年4月20日,丁公司请求丙银行付款时遭到拒绝。丙银行拒绝付款的正当理由有()。
2017年5月10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一张金额为50万元,出票后1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经其开户银行P银行承兑后交付乙公司。5月15日,乙公司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丙公司。5月20日,丙公司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丁公司,并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5月25日,丁公司在票据上记载“只有戊公司交货后,该背书转让方发生效力”的字样,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戊公司。6月12日,戊公司向P银行提示付款时,P银行以甲公司存款不足为由拒绝付款。下列票据当事人中,丙公司应对其承担保证付款责任的是()。
2015年4月1日,甲公司签发一张出票后3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给乙公司,承兑人为A银行,乙公司为了支付货款将票据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同年7月5日,丙公司向A银行提示付款,被拒绝。随即丙公司要求乙公司承担票据责任,乙公司向丙公司付清了全部款项。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7年5月10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一张金额为50万元,出票后1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经其开户银行P银行承兑后交付乙公司。5月15日,乙公司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丙公司。5月20日,丙公司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丁公司,并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5月25日,丁公司在票据上记载“只有戊公司交货后,该背书转让方发生效力”的字样,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戊公司。6月12日,戊公司向P银行提示付款时,P银行以甲公司存款不足为由拒绝付款。关于该汇票付款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甲公司与乙公司均为丙公司的子公司。20×1年6月1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1000万元和一项无形资产作为对价,取得丙公司持有的乙公司60%的股权,能够对乙公司实施控制。合并过程中另发生法律咨询费用10万元。当日,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为700万元,公允价值为800万元;乙公司相对于丙公司而言的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总额为2400万元,其中盈余公积为8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320万元,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2
2×15年1月1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1100万元,自非关联方丙公司购入乙公司80%有表决权的股份。当日,乙公司账面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0000万元,乙公司购买日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3820万元、公允价值为3720万元;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18000万元、公允价值为21000万元,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其剩余使用年限为20年。截至2×15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按购买日评估确认的金额收回,评估确认的坏账
甲公司的开户银行为P银行,2016年4月1日,甲公司委派员工张某携带一张公司签发的出票日期为2016年4月1日,金额和收款人名称均空白的转账支票赴乙公司洽谈业务,为支付货款,张某在支票上填写金额15万元后交付乙公司。当日,为偿还所欠丙公司劳务费,乙公司将支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在背书栏内记载了“不得转让”,未记载背书日期。丙公司持票到P银行提示付款,被拒绝支付。丙公司拟行使追索权以实现票据权利。A.丙公司提示付款期限为2016年4月2日起10日
甲公司为扩大生产规模,决定新建一投资项目,所需资金通过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筹集。20×7年1月1日,公司经批准按面值发行5年期到期一次还本、分期付息、票面年利率为6%的可转换公司债券5 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款项于当日收存银行并专户存储。债券发行 2年后可转换为普通股股票,初始转股价为每股 10元(按转换日债券的面值转股,假设转股时应付利息已全部支付),股票面值为每股1元,余额退还现金。20×7年1月1日二级市场上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债券类似的没有附带转换权债券的市场利率为9%。PV9%,5=0.6499;PVA9%,5=3.88971新建投资项目包括建筑物建造和购建设备两部分。20×7年2月1日,新建投资项目的建筑物开始施工,并支付第一期工程款1 500万元和部分设备购置款196万元;6月1日支付第二期工程款2 000万元;9月1日投资项目的设备安装工程开始,并支付剩余设备款784万元;12月 29日设备和建筑物通过验收,交付生产部门使用,并支付建筑物施工尾款520万元。假定该投资项目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经临时股东大会授权,20×7年2月9日甲公司利用项目闲置资金购入丙公司股票400万股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实际支付价款3 150万元(其中含相关税费20万元)。5月28日甲公司以每股8.35元的价格卖出丙公司股票250万股,支付相关税费12万元,所得款项于次日收存银行。6月30日丙公司股票收盘价为每股7.10元。8月28日甲公司以每股 9.15元的价格卖出丙公司股票150万股,支付相关税费8万元,所得款项于次日收存银行。不考虑股票交易应交纳的所得税。甲公司20×7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款在资本化期间内实际取得的存款利息收入为25万元。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甲公司将用于新建投资项目的专门借款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为()元。
甲公司的开户银行为P银行。2016年4月1日,甲公司委派员工张某携带一张公司签发的出票日期为2016年4月1日、金额和收款人名称均空白的转帐支票赴乙公司恰谈业务。谈妥业务后,张某在支票上填写金额15万元和乙公司名称后交付乙公司。当日,为偿还所欠丙公司劳务费,乙公司将支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在背书栏内记载了“不得转让”,未记载背书日期。丙公司按期持票到P银行提示付款,被拒绝支付。丙公司拟行使追索权以实
2018年4月4日,甲公司从乙银行借款80万元,用于购置A型号自行车1000辆,借款期限自2018年4月4日至2018年6月4日,并以价值90万元的自有房屋一套为乙银行设定抵押,同时,乙银行与丙公司签订书面保证合同,约定丙公司为甲公司的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因自行车价格上调,甲公司于4月5日,又向乙银行追加借款2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8年4月5日至2018年6月4日。4月7日,甲公司与自行车生产
甲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2015年10月10日,甲公司以每股2美元的价格购入丙公司B股股票20万股,支付价款40万美元,另支付交易费用0.5万美元。甲公司将购入的上述股票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当日即期汇率为1美元=6.24元人民币,至12月31日尚未对外出售。2015年12月31日,丙公司B股股票的市价为每股2.5美元。2015年12月31日,即期汇率为1美元=6.22元人民币。甲公司上述交
2013年3月20日,甲、乙、丙公司分别以现金400万元、800万元和800万元出资设立丁公司,分别持有丁公司20%、40%、40%的股权。甲公司对丁公司具有重大影响,采用权益法核算。丁公司自设立日起至2015年1月1日累计实现净损益2000万元,除此以外,无其他影响净资产的事项。2015年1月1日,经甲、乙、丙公司协商,乙公司对丁公司增资1600万元,增资后丁公司净资产为5600万元,甲、乙、丙
丙公司发生股权投资业务如下:(1)2018年1月1日,以银行存款100万元购入A公司股票并准备长期持有,
目的:掌握权益结合法下控股合并的会计处理 【资料】丙公司于2×20年6月30日取得丁公司80%股权,合并后甲、乙公司继续存在。合并时发生的相关直接合并费用为1万元。合并时有关资产、负债等资料见表-1。(注:表中的资本公积全部为股本溢价) 假设: (1)丙公司发行400万股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市价2元)为合并对价。 (2)丙公司发行500万股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市价2元)为合并对价。 (3)丙公司发行600万股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市价2元)为合并对价。 【要求】按照权益结合法分别编制以上几种情况下丙公司在购买日的合并会计分录。 表-1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丙、丁公司 2×20年6月30日 单位:万元 资 产 丙公司 丁公司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丙公司 丁公司 货币资金 800 300 短期借款 300 160 应收账款 260 100 长期借款 1100 800 存 货 340 350 负债合计 1450 960 长期投资 400 100 股本 850 300 固定资产 600 55
2015年10月10日,甲公司以每股2美元的价格购入丙公司8股股票20万股,支付价款40万美元,另支付交易费用0.5万美元。甲公司将购入的上述股票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当日即期汇率为1美元=6.24元人民币,至12月31日尚未对外出售。2015年12月31日.丙公司B股股票的市价为每股2.5美元。2015年12月31日,即期汇率为1美元=6.22元人民币。甲公司上述交易影响营业利润的金额为()万
2017年1月1日,甲公司的子公司乙公司以银行存款900万元购入甲公司所持丙公司的80%股权,取得对丙公司的控制权,另支付相关咨询费用50万元。丙公司是甲公司2015年1月1日以银行存款1200万元从集团外部购入的全资子公司,购买日,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000万元,账面价值为900万元;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丙公司按照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计算实现的净利润为2
甲公司为一家上市公司,2013年对外投资的相关资料如下: (1)1月3日,甲公司从二级市场购入乙公司的股票,支付价款500万元(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30万元),另支付交易费用20万元,甲公司将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1月5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1000万元购入丙公司5%的股权(不具有重大影响),发生相关税费50万元,假定该项投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 (3)6月30日,乙公司股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