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不得向下列对象中的()配售股票。 Ⅰ.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 Ⅱ.主承销商及其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东 Ⅲ.承销商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 Ⅳ.过去6个月内与主承销商存在保荐、承销业务关系的公司及其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应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对核心技术人员,还应披露其主要成果及获得的奖项。()
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不包括() (1)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证券公司高级研究人员 (4)证券监管机构工作人员以及由于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进行管理的人员
违反信息披露规定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受损的,发行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及保荐机构、承销的证券公司,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发行人应列表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并应列出()。
发行人应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及所兼职单位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比例超过( )的股东,可参与本公司发行私募债券的认购与转让。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得有()情形。
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报告的内容包括() Ⅰ.公司概况、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Ⅱ.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经营情况 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及其持股情况 Ⅳ.已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情况,包括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10名股东的名单和持股数额
以下关于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及监督管理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①已核准任职资格的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在同一保险机构内调任、兼任同级或者下级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无须重新核准其任职资格 ②董事、监事调任或者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不需要重新报经保监会核准任职资格 ③保险机构在原负责人辞职、被撤职等原因无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等情形下,指定临时负责人不得超过3个月 ④保险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审计对象不包括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总经理
证监会要求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存在的亲属关系,如董事会认为不影响其生产经营状况,可不予披露。()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殴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在股份限制转让期间届满后12个月内,减持数量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
发行人应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从发行人及其关联企业领取收入的情况,以及所享受的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等。
发行人应披露持有()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以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发行人应披露持有3%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以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发行人应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最近()年从发行人及其关联企业领取收入的情况,以及所享受的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等。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具体接受辅导的对象包括公司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
按照《证券市场禁入规定》,(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中国证监会可以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①发行人、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③证券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证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④购买证券的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应披露持有发行人()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子公司及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发行人应披露持有3%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以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
公司债券的非公开发行中,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可以参与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认购与转让,不受合格投资者资质条件的限制。()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根据《证券市场禁入规定》,以下人员属于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实施对象的有()。I.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Ⅱ.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Ⅲ.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Ⅳ.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内设业务部门负责人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过()的,可一次全部转让,不受前款转让比例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