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拟订(),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工程建设、矿山生产引发的地质灾害由谁负责?
自然形成的地质灾害,由()有关部门开展治理工作,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参与治理。
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违反《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未取得相应资格和资质而擅自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或者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建筑物垮塌事故是指由于人为、气象、地质、恐怖、犯罪、工程质量等因素造成建(构)筑物的()垮塌,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灾害。
地质灾害既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采矿权人应当对矿区范围内的危岩、危坡、山地开裂带、地面沉降区和塌陷区设立警示标志并进行有效的治理,排除危害。可以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从事采矿、削坡、堆放渣石、抽取地下水等活动。
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责任和费用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
人为改变河道路径可以减少山洪和泥石流地质灾害的引发。
因工程建设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由谁进行地质灾害监测?
根据《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发改委令第28号)第十六条规定,电力建设工程所在区域存在自然灾害或电力建设活动可能引发地质灾害风险时,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制定相应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向()提出灾害防治方案建议。
违反《地质灾害防治本条例》规定,侵占、损毁、损坏地质灾害监测设施或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可以处()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山地质环境破坏或者引发地质灾害未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灾害扩大和进行恢复、治理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依法决定的行政处罚为:()
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可否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以及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等部门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
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由()承担治理责任。
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费用,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承担。
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责任和费用,按照什么原则由谁承担?
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确需治理的,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级人民政府()部门组织治理。
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爆破、削坡、进行工程建设以及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伪造、变造、买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证书、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资质证书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收缴或者()其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县级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导村民对危房和位于地质灾害危险区的房屋,进行(),或者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进行工程治理、搬迁改造,确保群众基本的居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