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资结算汇总表”列示,当月应付工资总额为680000元,扣除企业已为职工代垫的医药费2000元和受房管部门委托代扣的职工房租26000元,实发工资总额为652000元,上述工资总额中,根据“工资费用分配表”列示产品生产人员工资为560000元,车间管理人员工资为50000,企业行政管理人员工资为60000元。

(1)编制向银行提取现金的会计分录 (2)编制发放工资的会计分录 (3)编制代扣款项的会计分录 (4)编制将有关工资、费用结转至生产成本的会计分录 (5)编制将有关工资、费用结转至制造费用的会计分录

时间:2023-09-25 16:4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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