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样品的缩分方法有()和人工四分法,缩分时状态为()。
下述将试验室煤样(指制样过程中缩分出来的粒度为1mm或3mm(园孔筛)约100g的煤样)制备成一般分析试验煤样的正确方法是()。
取全水煤样时,煤样应破碎到规定粒度,捎加掺和扒平后用九点缩分法,全水分煤样的制备要迅速。
制备空气干燥煤样时,如水分过大,影响进一步破碎、缩分,可在不高于()℃的温度下进行烘干,烘干过程中要经常翻动,干后立即取出。
人工制备煤样时,在破碎到粒度小于()之前,应用磁铁将煤样中铁屑吸去。
粒度小于300mm的煤样,缩分至3.75Kg之后,如使之全部通过3mm圆孔筛,则可用二分器直接缩分出不少于100g和不少于()用于制备分析用煤样和作为存查煤样。
按国家标准规定,在使用二分器缩分煤样时,正确的方法是()?
GB474-1966《煤样的制备方法》规定,用()缩分煤样,缩分前可以(),这大大简化了制样操作。
GB474-2008煤样的制备方法中规定制备完毕的全水分煤样应储存在不吸水、不透气的密封的容器中,装样量不得超过容器容积的(),并准确称量,煤样制备后应尽快进行全水分测定。
不属于常用煤样缩分方法的是()。
制备浮沉煤样时一般要经过破碎、掺合、缩分。
下面哪种缩分法只适用于全水分煤样的制备()。
煤样制备方差的最重要组成部分是缩分方差,影响缩分方差的比较重要的因素是缩分前煤样混合程度和缩分后的留样量。
制备煤样过程中,当缩分粒度<6㎜煤样时,其留样量应不少于()
掺合煤样一般采用堆锥方法,堆锥工作重复两次后可以进行缩分。
煤质分析中所用的煤样,除有特殊要求(如需用大粒度煤为试样)外,一般都应是经过破碎和缩分处理后的()煤样。
煤炭试验室一般都用破碎机械制备煤样,最常用的破碎机械有()、破碎缩分联合制样机、密封式粉碎机等。
人工制备煤样过程中,当缩分粒度<13mm的煤样时,其留样量应不少于()kg。
粒度小于3mm的煤样,缩分至3.75Kg之后,如使之全部通过3mm圆孔筛,则可用二分器直接缩分出不少于()g和不少于()g分别用于制备分析用煤样和作为存查煤样。
煤样的制备通常分()个阶段进行,每阶段由干燥(需要时)、破碎、混合(需要时)和缩分构成。
制备煤泥水煤样时,应先将煤泥水搅拌均匀,用缩分器分出()L,过滤或沉淀。
人工制备煤样过程中,当缩分粒度<13mm的煤样时,其留样量应不少于()kg。A. 15B. 7.5C. 3.75D. 1.25
堆锥四分法缩分煤样时,煤样被分成四个相等扇形体,将两个扇形体弃掉,留下两个扇形体,制备成一般分析煤样。()
制备煤样时,除水分大、无法使用机械缩分者外,应尽可能使用二分器和缩分机械,以减少缩分误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