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或者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仍享有民事权利,可以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
票据持票人不获付款或不获承兑或其他法定原因发生时,在保全票据权利的基础上,向除主债务人以外的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及损失的权利称为()。
如果持票人不提示票据,就不能行使票据上的权利。
下列哪种情况持票人可以享有票据权利?()
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或者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仍享有民事权利,可以请求()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
支票持有人超过提示期限提示,付款人不予付款的,持票人仍然享有票据权利,出票人仍然应当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即付款义务。
持票人不享有票据权利的情形是()。
持票人恶意取得的票据,不得享有票据权利;持票人善意取得的票据,同样不得享有票据权利。
《票据法》规定,背书连续性是持票人享有票据权利的法定证明方式,也是唯一的证明方式。
持票人明知转让票据者无处分或交付票据的权利,或通过不正当手段而取得票据,即便如此,仍可享有票据权利。
尽管票据在挂失前已经取款,但持票人仍享有票据上的权利。
可能享有票据权利的持票人是()
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或者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仍享有民事权利,可以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
银行汇票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而丧失票据权利的,仍享有民事权利,可以凭()请求出票行返还其未支付的汇票金额相当的利益。
在将作成的票据交付前丢失,获得票据的持票人是否享有票据权利,关键是看()。
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票据形式要件均合法,其持票人可以取得并享有票据权利的有()。
票据债务人依照票据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对持票人提出下列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其他依法不得享有票据权利的。
持票人因超票据权利时效或者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同时也不再享有民事权利,不能再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款金额相当的利益。()
持票人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享有民事权利。
持票人要获得权利,必须向付款人提示票据后才能请求其付给票款。如果持票人不提示票据,或不在提示期内提示,付款人就没有义务付款()
票据的持票人只要持有票据就能享有票据拥有的权利,不必说明取得票据行为的原因。()
票据的持票人因哪些原因丧失票据权利的,仍享有民事权利,可以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
未转入久悬票据款项专户管理的逾期票据,在票据权利消灭后,或已转入久悬票据款项专户管理的逾期票据,持票人不享有民事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