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乙借款10万元,约定还款日期为2002年2月2日。借款到期后,甲未还钱。2003年3月3日,甲将此债务转让给丙承担,乙表示同意。但其后丙也未还款。2004年4月4日,乙向丙主张债权未得而诉至法院。该案中乙对甲得债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丙可主张此抗辩。()

是 否

时间:2023-01-06 09:06:02

相似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