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10中间业务收入”,当年累计冲正金额在折合人民币()的,需经二级分行会计结算部门批准后办理
支行等上级管辖部门对营业机构上缴的停用临柜业务印章应及时核对后封存入金库或保险箱(柜)保管,按()上缴二级分行(含)以上运营管理部门。
“5110中间业务收入”,当月累计冲正金额在折合人民币()的,需经二级分行会计结算部门批准后办理
对于因业务取消或凭证格式变更等原因批量作废的重要空白凭证,停用后30个工作日内,逐级收缴至二级分行,经主管行长签字批准后,正是文件上报省分行,经省分行会计部门批准后,由()统一组织销毁。
二级分行所辖县级支行营销小组上报的授信业务,需由客户经理双人调查,授信材料经客户经理(双签)、小组长、()、()、营销中心主任、分管副行长签字后上报省行中小企业部。
中间业务冲正,单笔冲正金额()万元(不含)以内的,需经支行批准后办理,并书面报二级分行备案。
单笔冲正金额在(),由经办行所属二级分行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后办理,并书面报一级(直属)分行业务主管部门备案。
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实行岗位轮换的人员,经二级分行(含)以上机构批准,在执行强制休假和实施离岗审计后,轮岗期限最长可延期2年。
营业网点因业务需要开立或撤销内部账户,应填制《内部账户开销户申请书》,经业务主管审查后报二级分行运行管理部门,二级分行运行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直接为网点开立。
已纳入5110中间业务收入核算的中间业务收入的错账冲正()需经支行会计结算部门批准后办理,并书面报二级分行会计结算部门备案
退换上缴提供下级机构将“退换缴回”的令牌上缴给上级机构的业务操作。退换上缴操作由二级分行、三级支行、营业网点发起,也可由总行和一级分行操作。()
“5110中间业务收入”,单笔冲正金额折合人民币()的,需经二级分行会计结算部门批准后办理
中间业务收入单笔冲正金额()以内的,需经支行批准后办理,并书面报二级分行业务主管部门备案。
营业机构()现金管理系统网内收付业务,需填报“中国农业银行营业机构网内收付业务申请表”,经二级分行审批同意后,报省分行会计结算处,由省分行会计结算处提交省分行运行中心进行维护处理。
二级分行以下机构不得办理承兑业务,但经一级分行(含直属分行,下同)“因客授权”的客户除外。
以下属于二级分行或经省级分行批准的支行作为转账电话业务的主办行和签约客户审批行职责范围的是()
中间业务冲正中,以下()情况由经办行所属二级分行批准后办理,并书面报一级(直属)分行备案。
营业网点因业务需要开立或撤销内部账户,应填制《内部账户开销户申请书》,经业务主管审查后报二级分行运行管理部门,二级分行运行管理部门审查后,报一级分行运行管理部门审批。
记账式国债差错处理权限在50万元以上、100万元(含)以下,由营业机构逐级上报二级分行,在()内处理。
经省分行批准具有部分非低风险业务审批权的二级支行,应由所在县级支行派驻独立审批人,其权限内业务由()双签审批。
导致一级分行辖内两个(含)以上二级分行所有集中作业平台营业机构无法办理业务,且短时无法恢复的突发事件,属于()。
根据《中国农业银行“三农”信贷业务基本规程》()原则上不设立信贷业务审查审批中心,可设立审查岗,由上级行派驻独立审批人审批信贷业务。按照《中国农业银行“三农”信贷业务授权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可以视同二级分行转授权的(),经一级分行批准,可比照二级分行设立审查审批中心和本级行独立审批人。
评估中介机构准入分为年度准入和即时准入。其中,年度准入由一级分行、经授权的二级分行风险管理部门每年定期组织开展;即时准入由总行、一级分行、经授权的二级分行根据业务需求不定期开展()
一级分行营业办公用房(含金库,不含附属用房,下同)根据实际情况,建筑面积一律由总行核定,原则上不超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