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速仪法Ⅱ型误差试验,应根据已有的流速分布资料,选取中泓处的垂线和其他有代表性的垂线()作为试验垂线,在高、中、低水位级分别进行试验。
河床比较稳定,垂线上的水位与垂线平均流速关系稳定的测站,当水位暴涨暴落,使得一次测流过程中的水位涨落差可能超过流速仪法测流应具备条件的要求时,可采用()。
流速仪多线多点法是最典型的流速面积法测验的模式,其测量实施过程是,按断面流速分布规律,在断面布置若干()垂线测量深度,在测速垂线安排若干流速测点用流速仪按规定的时间测量流速。
当进行垂线的流速测点分布精简分析时,一般应使用()测定垂线流速分布并计算垂线平均流速。
部分面积上的平均流速计算,中间部分取相邻两条垂线平均流速的()值。
垂线的流速测点的分布应能满足()计算的精度要求。
一条垂线上相邻两测点的最小间距()流速仪旋桨或旋杯的直径。
畅流期流速仪法流量测验中,一般情况下垂线的流速测点分布不应使用()。
单个流速测点上的流速历时一般采用100 秒。当流速变率较大或垂线上测点较多时,可采用()秒。
河底地形或测点流速沿()分布有较明显的变化时,测速垂线的位置应及时进行调整或补充。
用两点法测得相对水深0.2、0.8处的测点流速为3.16m/s、1.05m/s,又测得垂线流向角度为12°,则计算的垂线平均流速为()m/s。
作垂线流速分布的综合分析时,当断面上各个部分的垂线流速分布型式不完全相同时,可分别点绘()垂线流速分布曲线。
流速仪法测水的流速时,测点的分布应符合一条垂线上相邻两测点的最小间距不宜()流速仪旋桨或旋杯的直径。测水面流速时,流速仪转子旋转部分不得露出水面。测河底流速时,应将流速仪下放至()m水深以下,并应使仪器旋转部分的边缘离开河底2~5cm。
流速仪多线多点法测流时,相邻垂线间的面积乘以对应面积的()获得该面积部分的流量。
根据流速在垂线上的分布规律,为了满足垂线平均流速计算的精度要求,垂线的流速测点分布应能控制流速沿()的转折变化。
用一点法测得相对水深0.2处的测点流速为3.16m/s,流速系数取0.88,又测得垂线流向偏角16°,则计算的垂线平均流速为()m/s。
一条垂线上测三点流速计算垂线平均流速时,应从河底开始分别施测()处的流速。
开展流速仪法Ⅰ型误差试验确定测点时,一般在每条测速垂线上取2~3个测点,确定测点的具体原则包括()
河床比较稳定,垂线上的水位与()关系稳定的测站,当水位暴涨暴落,使得一次测流过程中的水位涨落差可能超过流速仪法测流应具备条件的要求时,可采用分线测流法。
用两点法测得相对水深0.2、0.8处的测点流速分别为3.16m/s、1.03m/s,又测得垂线流向偏角10°,则计算的垂线平均流速为()m/s。
开展流速仪法Ⅰ型误差试验选择代表性垂线时,3条垂线的选择一般是,一条垂线在断面中泓处,为水深最深垂线,另两条按最深垂线水深的()和()倍水深选择。
在采用流速仪法测流时,应保证断面内()测点的流速不超过流速仪的测速范围。
一条测速垂线实测的流速为1.85m/s,流向偏角为12°,与其相邻的另一条测速垂线采用半深一点法(流速系数0.89)测速,测点流速为2.96m/s,流向偏角为10°,两条垂线间的部分面积为305m2,则该两条垂线间的部分流量为()m3/s。
用一点法测得相对水深0.2处的测点流速为3.16m/s,流速系数取0.88,则计算的垂线平均流速为()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