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劳务报酬可按()方式结算。
劳务报酬最终结算时,工程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天内()。
分包队伍支付劳务工资应编制工资支付表,每次发放工资应经劳动者本人签字确认,并保存一年以上备查。()
劳务费结算台账和支付凭证式反映总承包方是否按规定及时结算和支付分包方劳务费的依据。()
商业汇票只能用于商品交易的结算,不可用于劳务结算。()
劳务分包队伍每月向总包项目部报送劳务费及工资支付情况报表。每月编辑劳务工人工资发放记录表,并要求()三份签字后报总包项目和总包企业财务部备查。
劳务人员工资表必须有()和其所在企业盖章,方可办理劳务结算。
劳务队伍退场签认单应经由()等部门签字后,交由财务部门办理退场。
劳务人员费用结算时,项目经理部必须要存档的基础资料是()。
超工程结算或劳务结算拨款的,由()负主要责任。
劳务费是劳务工人工资支付的来源,相关单位要按()结算,当月完成的工作量应在劳务分包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完成结算。
对劳务费结算支付,劳务分包队伍每月向总包项目部报送()
项目经理部劳务费结算人员根据()结算劳务费。
劳务费结算台账和支付凭证是反映总包方是否按规定及时结算和支付分包方劳务费的依据。()
工资表中人员必须与考勤相一致,且必须有()签字和其所在企业盖章,方可办理劳务费结算。
分包队伍支付劳务工资应编制工资支付表,每次发放工资应经()签字确认,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工程承包人确认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天内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
项目经理部劳务费结算人员根据劳务分包合同承包范围、相关规定及劳务企业完成工作量结算劳务费。()
劳务分包队伍每月向总包项目部报送劳务费及工资支付情况报表。每月编制劳务工人工资发放记录表,并要求()三方签字后报总包项目部和总包企业财务部备查。
劳务费结算台账和支付凭证是劳务分包企业处理劳务纠纷的依据。()
劳务分包队伍每月编制的劳务工人工资发放记录表不需要()的签字。
劳务分包合同规定,承包方出具并经承包方审核程序及工地代表亲笔签字并加盖承包方项目部公章的结算单,作为施工期间和最终结算、付款的唯一依据,除此之外任何()、()、()、()等文件资料,都不得作为结算、付款依据。
()要按规定建立劳务民工工资预留账户,在获取工程款时按比例在预留户中存放劳务民工工资,同时及时完成劳务分包队伍的劳务工程款结算和支付工作。
劳务分包工作全部完成后,乙劳务分包公司应在甲承包商认可后()d内,向甲承包商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申请办理最终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