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使用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符合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的医疗器械;违法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的医疗器械;违法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倍以上()倍以下罚款。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信用等级认定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并建立、维护和传递医疗器械的监管信息。各省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信用信息的()和公示管理等工作。
境内生产第()医疗器械的注册产品标准由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复核。
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由备案人向所在地()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备案资料。
违反《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规定,有下列哪些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记入生产企业监管档案?() ①擅自更改经注册审查、备案的说明书的内容的; ②上市产品的标签、包装标识与经注册审查、备案的说明书内容相违背,或者违反本规定其他要求的; ③医疗器械的产品名称或者商品名称违反本规定的; ④上市产品未按规定附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的;简单易用的产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境内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注册产品标准由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复核。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化妆品新原料准予注册之日起、备案人提交备案资料之日起()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注册、备案有关信息。
为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未履行对入网医疗器械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注册、备案情况,制止并报告违法行为,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管理义务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医疗器械上市许可持有人(即医疗器械注册人和备案人)依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对于不良事件瞒报、漏报、虚假报告的;由县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发证部门吊销相关证明文件。
境外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拒不履行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10年内禁止其医疗器械进口。()
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建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配备与其产品相适应的(),对其产品主动开展不良事件监测,并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技术机构报告调查、分析、评价、产品风险控制等情况。
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未依照本条规定实施()的,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可以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生产、经营。
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对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生产、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进行抽查检验时不得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所需费用纳入本级政府预算。()
发现使用的医疗器械存在安全隐患的,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或者其他负责产品质量的机构进行检修;经检修仍不能达到使用安全标准的医疗器械,不得继续使用。()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产品检验报告应当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可以是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备案人的(),也可以是委托有资质的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省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建设,提高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信息化水平,逐步实现电子化注册与备案()
国家对医疗器械实行产品生产注册制度,生产医疗器械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发给产品生产注册证书。①、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发给产品生产注册证书。②、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发给产品生产注册证书。③、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发给产品生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针对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经营、使用等环节开展的不预先告知的监督检查属于()。
医疗器械上市许可持有人(即医疗器械注册人和备案人)未按照要求撰写、提交或者留存上市后定期风险评价报告的,由县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罚款。
医疗器械上市许可持有人(即医疗器械注册人和备案人)未按照要求报告境外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境外控制措施的,由县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30%以上3倍以下罚款,10年内禁止其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
未按照要求提交质量管理体系自查报告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罚款:
委托生产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不需要对所委托生产的医疗器械质量负责,并加强对受托生产企业生产行为的管理,保证其按照法定要求进行生产()
5、《药品、医疗器械、保健、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批准文号的有效期与产品注册证明文件、备案凭证或者生产许可文件最短的有效期一致。产品注册证明文件、备案凭证或者生产许可文件未规定有效期的,广告批准文号有效期为两年”。因此,某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自行生产的某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有效期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