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航我国的外国航空运输企业应当根据我国航空安保法规标准,制定本企业飞往中国境内航线航班的航空安保方案,并将方案及其中文版本报通航机场所在地民航地区管理局审查,民航地区管理局审查通过后报民航局备案。()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任意选择社会机构从事本单位的航空安保培训。()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建立航空安保经费投入和保障制度,并在航空安保方案中列明。()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的航空安保方案应载明负责航空安保工作的公司副总经理及其替代人员、航空安保机构负责人的姓名,以及24小时联系方式。()
民航行政机关审核民用机场使用许可、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运行合格审定申请时,应当对其设立的民航安检机构的运行条件进行核查。()
民航安检机构实施航空器安保检查的,应当要求公共航空运输企业提供清舱检查单及操作标准。()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设置受到扰序行为干扰的航空器隔离停放区,并在航空安保方案中列明。()
航空安保管理体系应当在本机场航空安保方案中作出规定。()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制定的航空安保质量控制方案和培训方案由民航地区管理局审查并监督执行。()
航空安保方案应当根据本规则及其他航空安保法规标准制定并适时修订。()
有驻场单位的机场应当成立机场航空安保委员会,该委员会应当为各方讨论影响机场及其用户的航空安保问题提供平台,为民航地区管理局和与机场航空安保工作直接相关人员提供沟通途径。()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的航空安保质量控制方案属于其航空安保方案的一部分。()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及油料、空管、配餐等驻场民航单位应当设置航空安保机构或配备航空安保人员。()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设置了专门的航空安保机构的,其分公司、基地等分支机构则无需设置航空安保机构,仅需派驻工作人员即可。()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在运输过程中对其运输的旅客、行李、货物和邮件的航空安保工作承担管理责任。()
民航行政机关审核民用机场使用许可、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运行合格审定申请时,应当对其设立的民航安检机构的()进行审查。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的安保工作人员均有权查阅本单位的航空安保方案的全部内容。()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对其航空安保方案作出修订的,在修订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报民航地区管理局备案。()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在其运营基地至少保存一份完整的航空安保方案,在其每个通航的机场有一份可供随时查阅的航空安保方案或者相关部分。()
涉及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的航空安保事件或其他重大事故只能由民航地区管理局调查处理。()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相关部门以及其他有安保业务关系的单位均需掌握企业航空安保方案的全部内容。()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依照()制定的公共航空运输安全保卫规定,制定安全保卫方案,并报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备案。
民航行政机关审核民用机场使用许可、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运行合格审定申请时,应当对民用运输机场、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的运行条件进行审查。()
机场控制区的航空安保措施应当符合航空安保法规标准的要求,其内容应当纳入机场、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航空安保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