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九条实施中的 有关 问题进行研究,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供意见的是 _____ 。
民法典第三编第二十八章无因管理第九百八十二条
民法典第三编第十八章建设工程合同第七百八十九条
民法典第三编第九章买卖合同第六百三十条
民法典第三编第十六章保理合同第七百六十九条
民法典第二编第十九章留置权第四百五十二条
民法典第三编第十五章融资租赁合同第七百五十条
民法典第二编第二十章占有第四百五十八条
民法典第三编第十七章承揽合同第七百七十九条
民法典第三编第十二章借款合同第六百六十九条
民法典第三编第九章买卖合同第五百九十八条
民法典第三编第九章买卖合同第六百零九条
民法典第三编第二十二章仓储合同第九百零五条
民法典第三编第二十五章行纪合同第九百五十一条
民法典第三编第二十二章仓储合同第九百一十四条
民法典第三编第二十三章委托合同第九百二十四条
民法典第三编第十四章租赁合同第七百二十一条
民法典第三编第九章买卖合同第六百零一条
民法典第三编第二十八章无因管理第九百八十条
民法典第三编第九章买卖合同第六百一十三条
民法典第三编第六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第五百五十六条
民法典第三编第十三章保证合同第一节第六百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三编第十四章租赁合同第七百三十二条
民法典第三编第十五章融资租赁合同第七百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