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三编第二十八章无因管理第九百八十二条
民法典第二编第十章一般规定第三百二十四条
民法典第三编第十八章建设工程合同第七百八十九条
民法典第三编第九章买卖合同第六百三十条
民法典第二编第十章一般规定第三百二十三条
民法典第三编第十五章融资租赁合同第七百五十条
民法典第二编第十八章质权第一节第四百二十六条
民法典第三编第十七章承揽合同第七百七十九条
民法典第三编第九章买卖合同第五百九十八条
民法典第三编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四百八十五条
民法典第三编第九章买卖合同第六百零九条
民法典第三编第二十二章仓储合同第九百零五条
民法典第三编第二十五章行纪合同第九百五十一条
民法典第一编总则第八章民事责任第一百八十三条
民法典第三编第二十二章仓储合同第九百一十四条
民法典第三编第八章违约责任第五百九十二条
民法典第三编第二十三章委托合同第九百二十四条
民法典第三编第十四章租赁合同第七百二十一条
民法典第三编第九章买卖合同第六百零一条
民法典第三编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四百八十一条
民法典第三编第九章买卖合同第六百一十三条
民法典第三编第十三章保证合同第一节第六百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二编第十八章质权第二节第四百四十五条
民法典第三编第十五章融资租赁合同第七百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