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贷款人应设立()的责任部门或岗位,负责贷款发放和支付审核。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要求“贷款人应设立独立的责任部门或岗位,负责贷款发放和支付审核”,对此处的“独立”二字应当如何理解?如此规定有何目的?
对于小型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在风险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不设立独立的放款执行部门,但需由独立的岗位负责贷款发放和支付的审核工作。()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贷款人应加强对个人贷款的发放管理,遵循()的原则,设立独立的放款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落实放款条件、发放满足约定条件的个人贷款。
按照办法关于发放支付环节的规定,贷款人是否应设立独立的责任部门或岗位?如应设立,请简述其职责。
个人商用房贷款的贷款发放要遵循()的原则,由独立的放款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落实放款条件、发放满足约定条件的贷款。
贷款人应设立独立的责任部门或岗位,负责什么工作?
《解读贷款新规》中,在独立的放款执行部门内部,根据什么原则至少应设置审查和复核两个岗位,负责贷款发放和支付审核工作?
贷款人应加强对贷款的发放管理,遵循()的原则,设立独立的放款管理部门或岗位,落实放款条件,发放满足约定条件的个人贷款。
贷款人应设立独立的责任部门或岗位,负责流动资金贷款()。
贷款人应设立独立的( )部门或岗位,负责审核各项放款前提条件及确认贷款资金用途。
贷款人应设立独立的责任部门或岗位,负责贷款()
贷款发放要遵循审贷与放贷分离的原则,由独立的放款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落实放款条件、发放满足约定条件的贷款。()
贷款人应设立相应的责任部门或岗位,负责贷款发放和支付审核,该部门或岗位是否独立,由贷款人根据实际业务需要确定。()
贷款人应设立()的责任部门或岗位,负责流动资金贷款发放和支付审核。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贷款人应加强贷款的发放管理,遵循()与放贷分离的原则,设立独立的放开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落实放款条件、发放满足约定条件的个人贷款。()
商业银行应设立独立的责任部门或岗位,负责固定资产贷款发放和支付审核。
在独立的放款执行部门内部,根据“四眼原则”,至少应设置()和()两个岗位,负责贷款发放和支付审核工作。
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在风险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不设立独立的放款执行部门,但需由独立的岗位负责贷款发放和支付的审核工作。
贷款人应设立独立的责任部门或岗位,负责()。
个贷管理办法规定贷款人应加强对个人贷款的发放管理,遵循()的原则,设立独立的放款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落实放款条件、发放满足约定条件的个人贷款。
贷款人应设立独立的责任部门或岗位,负责贷款发放和。---信贷综合题()
基金公司应设立独立于业务体系汇报路径的风险管理职能部门或岗位,其职责包括()。Ⅰ.执行公司的风险管理决策,拟定公司的风险管理制度Ⅱ.对风险进行定量和定性的评估Ⅲ.对新产品、新业务进行独立监测和评估,提出风险防范和控制建议Ⅳ.改进风险管理方法、技术和模型